根据深圳证监局在2025年9月10日发布的公告,深圳福鸿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林芳宇收到了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经过调查,深圳福鸿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在私募基金业务中存在多项违规行为,包含未根据基金合同约定进行投资运作,未履行谨慎勤勉义务,和未及时向投资者披露可能影响其合法权益的重大信息。另外,林芳宇作为相关私募基金投资运作和信息披露的责任人,实施了未根据基金合同约定进行投资运作和信息披露等违规行为。相关行为违反了规定。根据《私募管理办法》的规定,深圳证监局决定采取出具警示函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