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财经9月11日电,ST华扬(603825.SH)9月11日公告,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行政处理决定书》,确认公司存在两项违规:一是2021年未披露原实控人苏同通过子公司非经营性占用资金1.82亿元人民币,造成2021年半年报、年报及2022年定期报告存在重大遗漏,该资金已于2023年底收回;二是2021-2022年通过少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虚增利润总额8672万元(2021年1733万元、2022年6939万元),造成相应年报虚假记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公司处以500万元罚款,对苏同给予警告合并罚款750万元人民币,对当时担任财务责任人郭建军给予警告并罚款200万元。
这时,上海证交所对公司及苏同、郭建军予以公开谴责。上海证交所指出苏同作为原控股股东、实控人暨当时担任老总总经理,组织安排资金占用及财务做假事项;郭建军作为当时担任财务总监兼董秘知悉但未勤勉尽责,两人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造成公司2021年半年报至2023年半年报存在重大遗漏,2021-2022年报存在虚假记载。
公司2025年中报显示经营持续恶化:上半年营业收入6.15亿元人民币,同比狂跌56.5%;归母净亏损扩大至2.09亿元人民币,同比增亏103.4%;净资产较年初缩水48%至2.22亿元人民币。资金流恶化加剧,经营活动现金净流出4.46亿元人民币。2025年2月公司控制权变更,湖南湘江集团通过司法拍卖成为控股股东(持股18.81%),长沙国资委成为实控人。但短时间借款激增92%至13.53亿元人民币,占总资产6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