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利能5(原“ 亿利洁能 ”“ST亿利”)发布公告, 亿利洁能 、亿利集团涉嫌信息披露非法、欺诈发行一案已调查完毕,现收到内蒙古证监局行政处理事先告知书。
根据告知书,因公司涉嫌在2016年至2023年期间存在财务做假、关联担保、资金占用等引发的信息披露犯法行为及欺诈发行债券行为, 内蒙古自治区 证监局拟对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29名相关责任人处以3.75亿元罚款,并对相关责任人员采取市场禁入等措施。
去年6月10日, 亿利洁能 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侦查。同年7月18日, 亿利洁能 因连续20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1元被上海证交所决定终止上市并摘牌。
业内人士认为,此次处罚再次说明了“退市不免责”,彰显了监管职能部门对上市公司重大非法行为“一追到底”的坚定态度,完全打破了部分市场主体“退市即免责”的幻想。
据行政处理事先告知书, 亿利洁能 存在两类违法事实:一是在2016年至2023年期间存在财务做假、关联担保、资金占用等引发的信息披露犯法行为;二是欺诈发行公司债券。另外, 亿利洁能 控股股东亿利资源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亿利集团”)存在组织、指使 亿利洁能 从事上述行为。
内蒙古自治区 证监局拟对 亿利洁能 、亿利集团及29名责任人员合计处以3.75亿元罚款,其中,拟对 亿利洁能 处以2.1亿元罚款,对亿利集团处以3000万元罚款。除老总、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外,相关独立董事、监事亦未能免责。另外,部分人员虽未担任 亿利洁能 董监高,也因组织、参与相关行为被并入拟处罚范围;拟对7名直接责任人员同时采取5年至终身不等的市场禁入措施,在“金额罚”基础上增加“资格罚”,加大追究责任力度。
另外,9月12日, 亿利洁能 发布公告称,因涉嫌信息披露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9月10日对公司控股股东亿利集团立案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