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月9日,河北证监局对长城人寿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记者了解到,2025年9月23日,长城人寿增持 新天绿能 (600956.SH;0956.HK)股票100万股,增持后合计持有 新天绿能 股票21040万股,占 新天绿能 总股本的5.0027%。2025年9月24日,长城人寿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上述交易行为。
河北证监局发布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显示,决定对长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察管理措施,长城人寿在持有 新天绿能 股份达到5%时,未停止买卖 新天绿能 股份,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叁十六条第贰款、第六十三条第壹款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壹百七十条第贰款规定,决定对长城人寿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对此,长城人寿对界面新闻表示,本次违规其实不是对规则不了解,而是实际操作中出现的动态监测与交易执行实时衔接问题。对此,公司后续将进一步完善内控管理制度和风险防控全流程,严格落实交易合规要求,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