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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收警示函!合伙人多次变更未备案,未查询项目委托人诚信档案

查看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12-13 8:27:13    文章分类:商业洞察   

  12月12日,重庆证监局公布了对 北京市 君合律师事务所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重庆证监局在现场检查中发现君合律师事务所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未按规定备案。2024年以来,你所合伙人发生屡次变更,但未及时办理重大事项变更备案,违反《证券服务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0〕52号)第十六条第(二)项和《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223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第叁条的规定。

  二是未查询项目委托人诚信档案。你所为 重庆百货 大楼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重庆商社(集团)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 重庆百货 吸收合并”)提供法律服务项目中,未按规定查询项目委托人诚信档案,违反《证券期货市场诚信监督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66号,以下简称《诚信监督管理办法》)第叁十八条的规定。

  三是工作底稿管理不规范。你所项目底稿中无参与讨论复核人员签名确认材料,项目底稿中个别资料归类不妥,违反《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0〕33号,以下简称《执业规则》)第叁十七条、第四十一条和《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

  四是法律意见书存在格式等瑕疵。你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存在未按规定载明声明事项段等诸多问题,违反《执业规则》第叁十四条和《管理办法》第贰十七条的规定。

  重庆证监局决定对 北京市 君合律师事务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要求其认真吸取教训,严格根据要求办理备案,进一步健全证券法律业务相关风险控制制度,完善对律师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的管理,督促相关律师切实履行法律职责,提高律师证券法律业务水平。

  公司官方网站显示,君合律师事务所于1989年建立于北京,是我国最早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之一。发展直到今天,君合已在海内外拥有十五个办公室和逾千人的专业团队,致力于在商业与诉讼领域提供顶尖的法律服务。

  来源:读创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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