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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鑫能科】协鑫能科及多名责任人因资金占用、信披违规领警示函

查看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12-29 16:22:29    文章分类:商业洞察   
专题:协鑫能科】 【信息披露】 【朱共山】 【实际控制人】 【江苏证监局】 【警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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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江苏证监局在2025年12月29日发布的公告, 协鑫能科 (002015)及其实际控制人朱共山、老总朱钰峰、副老总费智、董事会秘书杨而立、当时担任财务总监生育新、财务总监彭毅等多名高管因存在多项违规行为,被出具警示函。

  具体违规行为包含: 协鑫能科 在2023年6月至2024年10月期间以采购燃料方式向第叁方支付采购预付款,资金最终流入其同一控制下的关联方,构成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未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实际控制人朱共山主导了该行为,并规避了相关审议程序。

  另有在2023年3月至2024年3月期间与关联方进行光伏组件采购交易时,未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的情景。另外, 协鑫能科 在募集资金管理方面也存在超期未审议并披露的问题,和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中信息披露不准确的问题。

  江苏证监局要求 协鑫能科 高度重视上述问题,全面梳理内部控制和资金使用等方面的薄弱环节,并在收到决定之日起10日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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