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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商场】十余年项目未竣工、工程款纠纷再起 中央商场子公司面临两起诉讼-速读公告

查看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12-30 20:34:45    文章分类:商业洞察   
专题:中央商场】 【控股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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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联社12月30日讯(记者吴蔚玲) 中央商场 (600280.SH)一波未平一波又起。继控股子公司面临大额补缴税款及滞纳金,另一控股子公司面临两项诉讼,涉案金额合计超8750万元。

  今日晚间, 中央商场 发布公告,公司近日收到了 泗阳县 人民法院送达的两份诉讼材料。其中,因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纠纷,公司控股子公司泗阳雨润中央购物广场有限公司(简称“泗阳雨润”)被 泗阳县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简称“泗阳规划局”)提起诉讼;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泗阳雨润被江苏金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江苏金厦”)提起诉讼。

  公告显示,20十年10月,泗阳雨润与泗阳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泗阳雨润于2014年9月30日之前完成宗地建设项目,如未按合同约定日期竣工,每延期一日,按土地出让总额的千分之一支付违约金。当前该项目十余年未竣工,泗阳规划局因此请求判定泗阳雨润支付违约金暂计5292.66万元人民币,并承担案件诉讼费和保全费。

  2018年5月,泗阳雨润与江苏金厦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江苏金厦现就尚未支付的工程建设款提起诉讼。江苏金厦请求判令泗阳雨润支付工程建设款3457.89万元人民币,和相应逾期利息,并承担诉讼费、保全费和律师费。

   中央商场 表示,上述两项诉讼刚获立案受理,尚未正式开庭审理,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暂不确定。

  就在本月, 中央商场 还曾公告称,控股子公司江苏中央新亚百货股份有限公司需补缴税款及滞纳金约7392.04万元人民币,预计将影响公司今年净收入约6132.94万元。

  财联社记者了解到,2022年泗阳雨润与江苏金厦也曾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对簿公堂。彼时,因泗阳雨润部分工程建设款项未付,江苏金厦请求判令支付相关工程欠钱和相应逾期利息。2023年5月, 中央商场 公告称,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协议,泗阳雨润向江苏金厦合计支付1390.4万元人民币,剩余款项则由泗阳雨润名下部分住宅、商业和雨润食品礼盒抵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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