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联社1月5日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茂名监管分局发布了一张罚单,剑指广东高州农村商业银行及其相关责任人。罚单显示,高州农商银行的主要非法事实(案由)为:未落实属地监管要求;拆分集团客户主体,规避统一授信;贷后管理不到位,极度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贷款风险分类不准确。黄劲、葛开飞、吕星余对上述事项负有责任。针对上述非法行为,茂名金融监管分局对高州农商银行罚款330万元;对黄劲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对葛开飞警告;对吕星余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