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鲸新闻1月5日讯,最近,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安监管分局发布了罚单,剑指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安分行及其相关责任人。罚单显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安分行的主要非法事实为:贷前调查不尽职,贷款形成不良。针对这一行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安监管分局对其罚款37万元;对当时担任个人金融业务部个贷中心主任李宏伟、当时担任邻水支行行长孔祥超、当时担任华蓥支行行长伍为、当时担任岳池支行副行长刘巧,分别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对当时担任岳池支行副行长陈超,警告并处罚款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