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泰隆 (601011.SH)1月6日盘后公告,公司控股股东 宝泰隆 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宝泰隆 集团”)近日被黑龙江证监局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经查, 宝泰隆 集团承诺自2024年6月21日起12个月内通过上海证交所交易系统增持 宝泰隆 股份,计划增持数量2000万—4000万股。直到今天, 宝泰隆 集团累计增持 宝泰隆 股份1000.18万股,未能达到增持计划下限,作出的承诺未履行完毕。
黑龙江证监局决定对 宝泰隆 集团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该局同时要求 宝泰隆 集团充分吸取教训,强化证券法律法规学习,积极采取措施,尽快履行承诺义务,并在30日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