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景谷 此前披露,子公司汇银木业涉32项民间借贷诉讼,涉案本金超2.1亿元人民币。2026年1月6日, ST景谷 又公告,沧州银行以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起诉汇银木业等,涉案1.48亿元人民币,该行还要求 ST景谷 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对此, ST景谷 表示“公司未就汇银木业上述贷款向沧州银行出具任何具有法律效力的担保文件,亦未以任何形式为其上述贷款提供担保,公司依法不承担任何担保或赔偿责任。”
2025年12月初, ST景谷 (SH600265,即景谷林业)披露,其控股子公司 唐县 汇银木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银木业”)因民间借贷涉及财产保全及诉讼事项累计32项(其中2项已撤诉),累计涉案本金超2.1亿元人民币。
1月6日晚, ST景谷 又公告,公司收到高碑店法院送达的《民事起诉状》等相关法律文书,因汇银木业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沧州银行以汇银木业、崔会军、王兰存甚至连 ST景谷 亦为被告向高碑店法院提起诉讼。
ST景谷 此前已于12月22日召开2025年第叁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相关的议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景谷林业应当在对汇银木业丧失控制权时,不再将汇银木业并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未担保却被逼还贷,汇银木业涉诉, ST景谷 莫名躺枪
2026年1月6日, ST景谷 披露,沧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白沟新城支行以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为由,起诉汇银木业、崔会军(汇银木业原实控人之一)、王兰存(汇银木业原实控人之一)和 ST景谷 ,涉案本金为1.48亿元人民币。
这起诉讼的背景可追溯至2023年3月。彼时,汇银木业为偿还借款、购买原辅材料,与沧州银行签订了三份《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总金额2亿元人民币,借款期限均为36个月。其中,第壹笔借款9700万元以汇银木业名下两处工业用地、一间厂房作为抵押担保,第叁笔借款3800万元以公司机器设备作为抵押担保,崔会军、王兰存为上述三笔借款提供连带保证责任。
然而,借款存续期间,汇银木业的经营状况大势所趋。沧州银行在信贷资产风险监测中发现,汇银木业已全面停工停产,原实控人崔会军、王兰存失去联系,且面临多起大额诉讼,同时 ST景谷 对外公告已转让持有的汇银木业股权。沧州银行在诉讼中要求 ST景谷 对上述1.48亿元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直到今天,笔者未查询到上市公司任何关于担保事项公开披露的决议和公告。
但 ST景谷 也在公告中明确表示:经公司内部审慎核查,公司认为,公司未就汇银木业上述贷款向沧州银行出具任何具有法律效力的担保文件,亦未以任何形式为其上述贷款提供担保,公司依法不承担任何担保或赔偿责任。
截至公告披露日,高碑店市人民法院已对该案立案受理,但尚未开庭审理。
ST景谷 转让汇银木业股权已通过股东大会审议
面对汇银木业持续发酵的债务危机与经营困境, ST景谷 选择以转让股权的形式剥离这一风险资产。2025年12月22日, ST景谷 召开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转让其持有的汇银木业51%股权,并披露了《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报告书》。
《实施情况报告》及中介机构核查意见显示:根据《重大资产出售协议》的约定,因标的企业其它非关联股东拒不配合、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对标的股权采取临时限制措施等情形,造成工商变更登记无法办理或延迟办理的,不影响本次交易交割的完成状态。前述情形不会影响本次交易交割的完成状态,这应当标志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已经完成。
另,根据笔者查询到的公开信息,*ST元成(SH603388)曾存在股权冻结状态下子公司出表的先例。根据“控制”的三要素定义和《企业会计准则》中“控制权转移”的判断标准,子公司是否出表的核心判断标准是是否丧失控制权,与股权是否被冻结,是否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并无关联。基于上述准则与过往案例,我们有理由相信,公司能够妥善化解此次诉讼风波,终见云开雾散、前路明朗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