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新 时空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简称" 时空科技 ",605178.SH)1月16日晚间公告披露,公司于1月16日收到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因存在控股股东资金占用、减值计提不规范、会计处理不妥及内控缺陷等多项问题,公司被责令改正,实际控制人宫殿海等三名高管被出具警示函。
根据监管决定书,北京证监局查实 时空科技 存在四方面违规问题:
一是非经营性资金占用。2024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宫殿海通过员工借款等形式累计从公司拆借资金2386.4万元人民币,构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截至2024年末,宫殿海已全额归还上述款项。该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察管理要求》有关规定。
二是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不充分。公司存在预期信用减值损失计提不规范、闲置固定资产存在减值迹象、商誉减值测试部分参数预测依据不足等诸多问题,造成截至2024年末信用减值和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不充分。
三是会计核算不妥。2023年至2024年期间,公司将累计105.3万元与项目开展无直接关联的支出计入在建工程核算,会计处理不符合有关规定。
四是内部控制不完善。公司在资金支付审批、供货商审批、财务核算管理等环节存在内部控制缺陷。
北京证监局认定,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当时担任老总宫殿海、当时担任总经理姜化朋、当时担任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王新才对上述问题负有主要责任,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北京证监局决定对 时空科技 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对宫殿海、姜化朋、王新才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并将相关情况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公司需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时空科技 主要业务为照明工程系统集成服务,2020年8月在上海证交所主板上市。公司从2021年开始至2024年连续亏损四年,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又亏损1.16亿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