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热点 > 商业洞察 > 子公司财务造假虚增利润坐实!京山轻机将被ST - 多名高管被追责,共收1280万元罚单

【京山轻机】子公司财务造假虚增利润坐实!京山轻机将被ST - 多名高管被追责,共收1280万元罚单

查看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1-17 12:16:20    文章分类:商业洞察   
专题:京山轻机】 【2018】 【年度报告】 【子公司】 【财务造假


K图 000821_0

  1月16日晚间,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京山轻机 ”或“公司”)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行政处理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其它风险警示暨股票停复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披露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湖北证监局《行政处理事先告知书》,同时宣布公司股票将被实施其它风险警示并调整停复牌安排。经查,公司2018年因控股子公司深圳慧大成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慧大成”)通过虚构合同、确认未履行合同收入等方式,虚增利润总额4670.46万元人民币,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25.49%,造成2018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且后续非公开发行文件引用了虚假财务数据。湖北证监局拟对公司处以500万元罚款,对当时担任老总李健等4名相关责任人分别处以30万元至250万元不等罚款合计1280万元。公司股票将于1月19日停牌1天,1月20日复牌后被实施其它风险警示,股票简称更改为“ST京机”。

  公告称,公司于2024年11月1日收到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理法》等法律法规,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2026年1月16日,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湖北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理事先告知书》。

  《行政处理事先告知书》称, 京山轻机 涉嫌信息披露非法一案,已由湖北证监局调查完毕。经查明, 京山轻机 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

   京山轻机 于2015年至2018年分步投资慧大成股权,自2018年2月开始持有慧大成51%股权,2018年 京山轻机 将慧大成并入合并报表范围。2018年,慧大成及其全资子公司京山京慧智能科技有限公司通过与客户签订虚假合同、将未实际履行的合约确认收入等方式,虚增营业收入5,819.22万元人民币,虚增营业成本960.10万元人民币,扣除资产减值损失影响后,造成 京山轻机 2018年虚增利润总额4,670.46万元人民币,占 京山轻机 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25.49%。 京山轻机 披露的2018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2021年6月22日, 京山轻机 披露《 京山轻机 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引用了2018年年度报告中存在不存在的财务数据。

  2022年1月29日, 京山轻机 发布《关于前期会计过失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对2018年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数据进行了追溯调整。

  上述违法事实,有刑事判决书、相关合同、银行流水、情况说明、询问笔录、相关公告等证据证明。

  湖北证监局认为, 京山轻机 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2005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2005年《证券法》)第六十三条、2019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贰款的规定,构成2005年《证券法》第壹百九十三条第壹款、《证券法》第壹百九十七条第贰款所述的犯法行为。

  李健作为 京山轻机 当时担任老总兼总经理,对 京山轻机 的财务和信息披露工作负有全面领导责任,未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子公司慧大成的管控,签字保证 京山轻机 2018年年度报告及《上市公告书》真实、准确、完整。依据相关法规,李健是 京山轻机 前述信息披露犯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罗月雄作为慧大成当时担任老总、王建平作为慧大成当时担任总经理,二人全面负责慧大成的日常经营管理和财务工作,组织、实施案涉虚构业务行为,二人虽未担任 京山轻机 董事、监事、顶级管理人员职务,但其行为与 京山轻机 前述信息披露犯法行为具有直接因果关系,是 京山轻机 前述信息披露犯法行为的其它直接责任人员。

  曾涛作为 京山轻机 当时担任副总经理,分管财务工作,对 京山轻机 及其子公司慧大成的财务工作负有领导责任,未加强对慧大成的财务监督和管理,签字保证 京山轻机 2018年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依据相关法规,曾涛是 京山轻机 2018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行为的其它直接责任人员。

  根据当事人犯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水平,依据2005年《证券法》第壹百九十三条第壹款、《证券法》第壹百九十七条第贰款的规定,湖北证监局拟决定:

  一、对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500万元的罚款;

  二、对李健给予警告,并处以250万元的罚款;

  三、对罗月雄给予警告,并处以250万元的罚款;

  四、对王建平给予警告,并处以250万元的罚款;

  五、对曾涛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的罚款。

  当天, 京山轻机 还发布公告称,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本所对其股票实施其它风险警示:(八)根据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理事先告知书载明的事实,公司披露的年度报告财务指标存在虚假记载,但未触及本规则第9.5.2条第壹款规定情形,前述财务指标包含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收入、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或负债科目。”因此,公司股票将被实施其它风险警示,但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九章第五节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情形。

  公司股票将自2026年1月19日(周一)开市起停牌1天,自2026年1月20日(周二)开市起复牌;公司股票将自2026年1月20日(周二)开市起被实施其它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 京山轻机 ”更改为“ST京机”;股票代码不变,仍为“000821”;股票交易日涨下跌幅度限制为5%。

手机扫码浏览该文章
 ● 相关商业动态
 ● 相关商业热点
京山轻机】  【2018】  【年度报告】  【000821】  【行政处罚】  【风险警示】  【子公司】  【财务造假】  【2026】  【ST京机】  【信息披露】  【浙江证监局】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惠伦晶体】  【赵积清】  【ST惠伦】  【贵研铂业】  【上海证券交易所】  【2025】  【贝达药业】  【投资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