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鲸新闻1月28日讯,最近,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河南监管分局发布了罚单,剑指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及其相关责任人。
罚单显示,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的主要非法事实包含:虚增存贷款规模;贷后管理不到位,贷款资金被挪用;个人贷款贷前对资料审核不严;个人贷款贷后管理不到位,贷款资金被挪用。
针对上述行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河南监管分局对其罚款210万元。
另外,当时担任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营业部责任人刘伟,被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当时担任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自贸区支行责任人杨华,被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当时担任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业务九部责任人郭辉,被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当时担任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普惠金融部责任人乔娜,被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