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7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发布行政处理信息, 交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及多名相关责任人被罚。
处罚信息显示, 交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存在的主要非法行为包含,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违规对个别贷款品种部分免息、置换类个人经营贷款管理极度违反审慎经营规则、项目融资业务极度违反审慎经营规则、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极度违反审慎经营规则、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极度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贷款五级分类不准确。
针对上述非法行为,上海金融监管局对其罚没款合计611.86951万元。
来源:上海金融监管局
同时,当时担任 交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金山支行副行长富宇,因项目融资业务极度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被警告。
当时担任 交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消费金融部总经理姜炜,因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违规对个别贷款品种部分免息被警告,处罚款5万元。
当时担任 交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嘉定支行副行长张剑忠,因项目融资业务极度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被警告。
当时担任 交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自贸 试验区分行行长助理兼大客户五部总经理助理丁逸,因贷款五级分类不准确被警告。
当时担任 交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长宁支行副行长朱牧,因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极度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被警告,处罚款5万元。
当时担任 交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奉贤支行副行长刘燕,因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极度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被警告。
当时担任 交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新区支行副行长曹沛,因项目融资业务极度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贷款五级分类不准确被警告,处罚款5万元。
当时担任 交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普惠金融部副总经理王健,因置换类个人经营贷款管理极度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被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