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财立方消息】1月12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披露行政处理信息。
浙江民泰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因涉及10项非法行为,被罚款715万元人民币,具体非法行为如下:
经查,浙江民泰商业银行上海分行未按规定报送统计资料、未按规定合理承担保险费用、流动资金贷款贷后管理极度违反审慎经营规则、个人贷款贷后管理极度违反审慎经营规则、流动资金贷款支付管理极度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贴现资金使用管理极度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贷款五级分类不准确、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来源审核极度违反审慎经营规则、员工行为管理极度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违规通过第叁方吸收存款。
公开信息显示,浙江民泰商业银行上海分行建立于20十年12月17日,系浙江民泰商业银行设立的省级分行。浙江民泰商业银行建立于1988年5月12日,注册金额为56.97亿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