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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公司】监管通报德邦基金违规销售,涉无资质大V营销合作遭责令改正

查看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1-30 11:37:43    文章分类:商业洞察   
专题:基金公司】 【易方达基金】 【汇添富基金】 【德邦基金

  此前被传单日“吸金”120亿元的德邦稳盈增长灵活配置混合,正式迎来监管通报。南都·湾财社记者从业内获悉,1月29日,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基金机构监管司主办的《机构监管情况通报》指出,最近,某基金公司管理的基金产品单日申购量超百亿,涉嫌违规销售,引发多家媒体关注报道。监管机构第壹时间组织开展现场核查,对相关机构和个人依法从严采取监管措施。

  通报显示,经核查,D基金公司与不具备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和基金从业资格的互联网“大V”开展营销合作,向其支付大额广告费,以互联网“大V”在平台上预告某日(将)大额购入D基金公司的A产品为幌子,利用互联网“大V”的流量和影响力鼓动投资者跟进购买A产品,诱导风险承受能力不相配的投资者购买中高风险产品。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第贰十四条和《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经理监督管理办法》第六十八条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D基金公司采取责令改正并暂停受理公募基金产品注册的监察管理措施,同步追究公司总经理、督察长、互联网业务部门责任人等责任人员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通报还点名了行业内另一类违规现象:部分基金销售机构和非持牌的第叁方平台重新上架“基金实时估值”功能,直接提供或通过“净值参考”“板块涨跌”等形式变相提供“基金实时估值”功能,同时还衍生出按平台当日申购金额排序的“加仓榜”、展示用户持仓收益和明细的“实盘榜”等。上述功能可能误导投资者,摊薄基金产品收益,引发投诉纠纷,应当予以规制。

  通报强调,基金宣传推介与销售事关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与行业声誉。各行业机构和从业人员应当牢固树立“以投资者为本”的经营宗旨,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要求,规范各类基金销售和宣传推介行为。通报还强调,基金公司及基金销售机构要切实加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把适当的产品卖给适当的投资者,防止风险错配。另外,基金公司及基金销售机构严格禁止与不具备资质的互联网“大V”合作,开展任何形式的基金销售活动(含基金宣传推介)。基金销售机构及第叁方网络平台要加强自查自纠,按期下架“基金实时估值”“加仓榜”“实盘榜”等功能,杜绝误导投资人的表现。

  回溯此次事件源头,此前曾有关于德邦基金旗下“德邦稳盈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单日吸金120亿元的传言引发市场广泛关注,彼时德邦基金屡次发布限购公告,还曾回应南都湾财社记者称,“公司并未对外披露旗下基金的盘中规模数据,公募基金产品当日规模数据属于非公开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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