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鲸新闻2月2日讯,最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发布了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剑指武汉 微创光电 股份有限公司及其相关责任人。
决定书显示, 微创光电 存在以下违法事实:2022年12月至2023年12月 微创光电 与国网四川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开展相关设备销售业务。 微创光电 从事上述业务时不具有对商品的控制权,在知悉业务交易模式的情形下仍采用总额法确认收入,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的规定,造成公司2023年第壹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和2023年第叁季度报告分别虚增营业收入952.62万元、10,152.84万元、10,152.84万元人民币,占公司当期报告记载的营业收入的比率分别为38.17%、69.16%、63.02%。
2024年4月29日,公司披露《武汉 微创光电 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过失更正公告》,对相关财务数据进行更正。
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的规定。陈军作为公司当时担任老总兼总经理,王昀作为公司当时担任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信息披露非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对此,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决定对武汉 微创光电 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400万元罚款;对陈军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罚款;对王昀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