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4日, 湘财股份 (600095)发布公告,不久前,公司子公司湘财证券收到 云南省 昆明市 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两起案件重审一审的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相关材料。
原告主张的诉讼请求:云南信托以侵权责任纠纷为案由,要求判令被告一中诚公司赔偿原告损失342,900,000元及相应利息;被告二湘财证券对被告一中诚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两被告承担两起案件诉讼费用、保全担保费及其它实现债权的相关费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案件尚未开庭审理。
据公告,2024年12月,公司子公司湘财证券收到 云南省 昆明市 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云南信托以民事信托纠纷为案由对中诚公司及湘财证券提起诉讼。
一审判决被告中诚公司向原告云南信托支付回购价款合计342,900,000元及相应利息;被告湘财证券对被告中诚公司负担的上述债务承担56%的补充责任。
2025年1月,公司子公司湘财证券对上述一审判决不服,依法向 云南省 顶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025年7月,公司子公司湘财证券收到 云南省 顶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 云南省 顶级人民法院认为:一审法院审理认定基本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裁定撤消 云南省 昆明市 中级人民法院(2024)云01民初414号、(2024)云01民初415号民事判决,两起案件发回 云南省 昆明市 中级人民法院重审。
湘财股份 表示,目前公司各项业务经营情况正常,财务情况稳健。根据两起案件一审判决情况,湘财证券基于谨慎性原则,已全额计提预计负债。两起案件经二审裁定撤消一审判决并发回重审,审理进展及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和期后利润的影响最终以审判结果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果为准。
本次诉讼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无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尊重司法公正,并将积极做好应诉准备,通过法律渠道切实维护公司及投资人的合法权益;并持续关注相关诉讼的进展情况,依法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据媒体此前报道,云南信托与湘财证券的案件源于2019年“承兴系”的暴雷事件。罗静通作为实控人过中诚公司等“承兴系”企业,以欺诈手段从云南信托获取融资款项,最终造成无法如期兑付,而湘财证券为产品代销机构。
截至案发,诈骗湘财证券、云南信托、摩山保理、上海歌斐、安徽众信合计超300亿元人民币,实际造成上述被害单位经济流失合计80余亿元人民币。
公开资料显示,湘财证券母公司 湘财股份 有限公司于1997年7月8日上市,公司的主要业务是证券业务、防水卷材业务、食品加工业务和贸易业务。
湘财股份 1月30日披露2025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25年归母净收入4亿元至5.5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66.41%-403.81%;扣非净收入预计3.5亿元至4.5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54%-97.99%。
湘财股份 在业绩预告也提示到,2024年12月,子公司湘财证券收到 云南省 昆明市 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一审判决湘财证券对案件被告负担的债务承担56%的补充责任。根据该案件一审判决情况,湘财证券基于谨慎性原则,已于2024年度全额计提预计负债233,398,471.18元。
此前, 湘财股份 还披露了湘财证券未经审计财报,湘财证券2025年实现营业总收入(母公司)19.55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8.8%,实现净收入5.53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57%。
值得注意的是,2025年度, 湘财股份 投资银行业务手续费净收入减少超2900万元。数据显示,2025年1月至12月, 湘财股份 投行业务手续费净收入为5993.99万元人民币,较2024年的8495.37万元下降34.15%。
二级市场上,截至2月24日收盘, 湘财股份 上涨0.47%报10.63元/股,总市值为303.93亿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