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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克股份】子公司出售近5吨白银未及时披露,奥克股份因此收警示函 - 该交易为上市公司去年扭亏因素之一

查看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3-20 20:11:03    文章分类:商业洞察   
专题:奥克股份】 【警示函】 【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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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20日, 奥克股份 (SZ300082,股票价格9.59元,市值65.22亿元)披露,公司及有关人员收到辽宁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警示函指出,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奥克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奥克)在2025年11月通过上海期货交易所出售白银资产,成交金额达5922.75万元人民币,但公司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迟至2026年1月30日才予以披露。

  在业绩预告中, 奥克股份 明确表示,预计2025年公司的非我们时常性损益影响归母净收入约5200万元人民币,是受出售江苏奥克白银等原因影响。

  2025年11月18日、2025年11月19日, 奥克股份 全资子公司江苏奥克通过上海期货交易所出售所持有的白银1995.3738千克、2991.7907千克,合计4987.1645千克(约4.99吨),成交金额合计5922.75万元。然而,公司未在交易发生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相关事项迟至2026年1月30日才在《关于子公司出售贵金属资产公告》中予以披露。

  辽宁证监局认定,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老总朱建民、总经理朱宗将及财务总监刘冬梅,未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五十二条第壹款、第贰款的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根据有关规定,辽宁证监局决定对 奥克股份 、朱建民、朱宗将、刘冬梅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将相关情况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奥克股份 在公告中表示,公司及有关人员在收到《警示函》后高度重视,将严格根据辽宁证监局的要求,深入反思,对存在的相关问题认真总结、积极整改并认真汲取教训。

  回顾2026年1月末, 奥克股份 曾同时发布两份与此事相关的公告。

  一份是关于子公司出售贵金属资产的公告。其中显示,上市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全资子公司江苏奥克在授权期内(至2026年12月31日)择机出售不高于10000千克(即10吨)白银资产,其中含过去12个月内已通过上海期货交易所出售的4987.1645千克,这部分白银的累计成交金额为5922.75万元。

  另一份是2025年度业绩预告,公司预计2025年全年归母净收入盈利200万元至1200万元人民币,实现同比结束亏损实现盈利。

  在业绩预告中, 奥克股份 明确表示,预计2025年公司的非我们时常性损益影响归母净收入约5200万元人民币,主要系出售江苏奥克白银引发的 利润和确认法院判决的上海东硕业绩补偿款。

  2025年11月,正值白银价格处于相对高位。上海期货交易所数据显示,2025年11月白银价格显现明显上涨趋势。11月3日,SHFE白银收盘价(不复权,下同)为1.1455万元/千克,结算价为1.1389万元/千克;到11月28日,收盘价已上涨至1.2727万元/千克,结算价达到1.2543万元/千克,期间上涨幅度超过10%。公司出售的4987.1645千克白银,成交金额5922.75万元人民币,平均售价接近当月市场均价水平。

  此次白银资产的出售,不仅为公司造成了可观的非我们时常性收益,也体现了公司盘活存量资产、优化资产结构的战略意图。公告显示,该批白银系2020年购入,原用于催化剂用途,出售后将通过租赁方式补足,确保生产不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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