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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贷入口】调查 - 互联网-借贷入口-,无孔不入,无处不在

查看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3-21 20:48:55    文章分类:商业洞察   
专题:借贷入口】 【互联网】 【无孔不入】 【无处不在

  “00后”女生徐梦像往常一样打开美图秀秀,修好一张自拍照,准备分享到朋友圈。在修图结束的页面上,“海报设计”和“帮我修图”两个常规选项之间,一个陌生的选项映入眼帘——“借款”。

  她好奇地点开,屏幕上弹出“美图用户专项借款平台”字样,要求授权手机号,并显示最高可借额度:200000元。页面有三个简介,她愣住了:“一个修图软件,为啥想借款给我?”

  在这个数字服务触手可及的时代,许多人发现,想借给你钱的,早已不只是那些“正经”的金融App。当你打完车,打车平台会问你需不用“额度”;当你在社媒上冲浪,钱包里躺着“借款”的入口;当你在短视频平台刷短视频,“放心借”的推广视频突然出现在你面前……从社交、娱乐、出行到生活工具,各大平台都争相饰演起“债主”或“中介”的角色。

  借贷本应是一件需要慎重考虑的大事,如今已经变成了一次可能发生在任何消费环节甚至娱乐环节的“顺手操作”。人们可能并未完全意识到,一次为了省几元钱的点击,或一个“免息分期”的选项,到底意味着什么,又可能造成怎样的连锁反应。

  借还是不借,俨然成了一道避无可避的必答题。

如今,在一个修图App上都能找到“借款”的入口。

我们怎样在无形中被借贷?

  互联网信贷的渗透,我们时常始于一个微小的点击。

  大学生李洋追看热播剧,点开了某视频平台上“免费领1个月VIP”的按钮。页面随即跳转至一个站外借贷平台,要求他填写身份证、手机号以申请额度。为了省掉二十几元的会费,他需要先成为一个“借款用户”。

  “95后”女生陈欣曾经为了领30张15元钱的打车优惠券,差点“欠”了某打车平台4万块钱。“我平时看到这种页面都是马上退出的,但那天刚好赶时间,看到有领车费的优惠就没多想。”陈欣回忆。打车结束后,支付页面弹出一个醒目的优惠提示,她下意识地点击、刷脸、验证,一气呵成。

  直到“确定是否贷款”的最后一步,她才猛然惊醒——自己差点儿为了几十元的优惠,背上数万元的债务。“过程太顺了,顺到你根本发觉不到那是借款。”陈欣说。

  陈欣的遭遇其实其实不是个例。打开手机,从点外卖、打车、看视频,到修图、听歌,甚至给校园卡充值,“借款”的入口像毛细血管一样,嵌入了几乎每一个数字生活场景。《新民周刊》记者随机测试了手机中我们时常使用的20余款涵盖购物、娱乐、出行、工具等类型的应用,发现每一款都设置了或显眼或隐藏的“借贷入口”。

  衣食住行类App有饿了么“饿用金”、芒果TV有“芒哩·好贷”等;就连完全不搭边儿的工具类App也来凑热闹,好比WPS有“金山金融”。一位咨询机构的金融板块责任人2025年统计结果显示,排名前100的流量巨头,70%都启动了金融变现。

  2017年,雷军在小米年会曾预言:将来,所有的商业巨头都是互联网公司,也都是金融公司。现在看,他的预言快成真了。

  如果说直接的“借款”按钮还带有相应的辨识度,那么“分期支付”则是一种更为隐秘和日常化的信贷嵌入。它“完美”地融入消费动作本身,模糊了消费与负债的界限。

  “我以前从不觉得‘分期’和‘贷款’是一档子事。”前不久申请了住房贷款的郭元对记者表示,直到看到个人征信报告中的贷款记录,她才惊觉,自己在平淡日子里习以为常的分期付款会显示为一条条来自消费金融公司的个人消费贷款记录。

  记者发现,这种认知错位极为普遍:许多消费者将“分期”视为平台提供的支付“福利”,而非一种正式的信贷行为,更不了解其可能对个人信用记录引发的长远影响。

  可见,在数字时代,复杂的金融决策在精心策划的交互流程中被简化为几次不经意的点击。有业内人士就提出,“金融服务要像口香糖一样,收银台在哪我就在哪”。

  这种“深度场景化”的金融宗旨,在实践中是否造成了过度营销和诱导借贷?上海交通大学上海顶级金融学院副教授李楠在接受《新民周刊》采访时表示,这种以用户需求为核心的理念应用于支付服务并无问题,可是作为贷款营销的理念却问题很大。在实际操作中,部分平台利用算法推送、限时优惠、弹窗诱导等方式,制造紧迫感和虚假需求,并进一步诱导用户非理性借贷。

平台为何争相当“债主”或“中介”

  “宇宙的尽头是铁岭,平台经济的尽头是借贷。”这句来自网友们的调侃,却点出了平台经济的一个典型套路——“前期烧钱亏本赚吆喝,获得了客户以后靠垄断地位放贷获取利益”。

  李楠进一步详细剖析了这一 “烧钱获客—垄断变现”的商业逻辑。“这些互联网平台最初通过烧钱补助的形式吸引用户,形成网络效应。一旦用户规模达到临界点,平台就形成了垄断地位。但问题在于,单纯依靠信息服务收费,根本无法覆盖前期巨额的烧钱成本。那么,如何变现?放贷因其高回报率,就成了一种‘完美’的 利润方式。”

  2021年4月,人民银行、银保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外汇局等金融管理部门先后联合监管约谈了14家从事金融业务的网络平台,主要问题就是在支付场景嵌入小微贷和消费贷,将借贷包装为便捷支付手段,诱导用户使用。

  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认为,在变现方式上,不是所有App都能推出自营借贷产品,主要分为两种模式:一种是平台自有金融牌照,直接放贷赚取利差,平台利用自身掌握的用户消费数据、行为数据,进行精准授信,赚取利息和分期手续费。“正规消费贷的年化利率通常在15%至24%之间,扣除资金成本和运营成本,利润率可达30%以上。”陈音江表示。

  另一种是助贷合作二次导流,模式更“轻巧”。对于美图秀秀、哈啰单车等无金融牌照的平台,只需与银行、持牌消金公司合作,负责引流即可。平台将用户导流给金融机构,按“点击量”“放款额”分成,通常能抽取贷款利息的30%至50%。哈啰的“臻有钱”就是典型的助贷模式,合作伙伴包含中原消费金融、晋商消费金融等。

  李楠指出,“目前大部分助贷模式有非常大问题,关键问题是这些助贷机构或小贷公司利用自己或相关平台引流,拿着合作单位(往往是中小银行)的钱财放贷,几乎不承担贷款的本金,却决定给谁放贷,放多少贷,收多少利息。这是典型的‘道德风险’,即贷款决策人不承担坏账风险,却能赚取利息,那么他们显然没有动机去审查借款人的还款能力,控制信用风险,却有无限的动机尽可能快地放出尽可能多的贷款,最终造成捕食性放贷”。

  这种“无本万利”的商业模式构成了利润基石。企业的财报数据直接印证了这一点:2025年上半年,携程旗下的小贷公司净收入飙涨132.58%,净赚4429万元。

  这些利润中不乏“监管套利”,因为这些机构做着与商业银行同样的放贷业务,却没有像商业银行一样受到应有的监察管理以控制其风险。这也是为啥金融监管职能部门要求小贷公司放贷的自有资金务必超过30%,要求助贷机构不得进行实际放贷决策。

  而“风险外包、利润留存”的模式,正是造成消费贷野蛮生长的本质原因。李楠还表示,平台往往利用那套比你自己更懂你的算法,让借款变得“难以抗拒”。

  曾供职于多家互联网公司金融部门的算法工程师透露:“你刷短视频时弹出的免息广告,收到‘恭喜获得专属额度’的电话手机短信,甚至点外卖时跳出来的可提现红包,都不是偶然。这背后是一套复杂的模型。简单描述我的工作,就是判断发多少钱红包,更容易让你借款。”

  “我们不晓得屏幕对面网民的具体姓名,但我们知道用户ID背后的表现轨迹。”该工程师进一步解释说,平台可以通过消费的频次、品类和金额,推算出大致的收入与支出状况。一旦算法判定你可能“缺钱”,推送便会启动。

对于哈啰单车等无金融牌照的平台,只需与银行、持牌消金公司合作,负责引流即可。

从便利到陷阱,风险几何?

  无孔不入的借贷,悄然改变了一点人的消费习惯与财务结构。

  32岁的文字工作者林悦,向记者展示了她手机里的还款提醒日历。上面密密麻麻标记着8个不同App的还款日。单独看,任何一笔债务都显得“无伤大雅”:每月还款额从几百元到一千元出头,且多为免息分期,似乎完全在她的月收入覆盖范围内。它们看起来微乎其微,却像无数根细小的管道,持续吸干她的钱财流,使其财务状态长期处于亚健康状态。

  林悦说:“每一笔都没感觉,但加起来每月要还好几千元。有时候我都搞不清自己到底欠了多少。”

  这种“共债”现象正在年轻人中蔓延。据金融中心信息网发布的报告显示,年轻用户平均消费信贷负债达1.8万元人民币,30%负债超月收入5倍(行业风险阈值为3倍)。2024年,消费金融领域年轻用户不良贷款率达 2.8%,较 2020 年上升 0.6 个百分点,“以贷养贷”用户不良率高达 8.5%。

  上海君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朱平晟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了平台行为的合规界限。他指出,当前许多平台将“借贷入口”隐藏在“领优惠券”“免息分期”“打车立减”等界面背后,用户在不知情的情景下“被贷款”,这种行为涉嫌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

  除了利息之外,用户借款可能还承担高额“担保费”“服务费”“咨询费”,造成实际年化利率远超36%。朱平晟指出,这些费用以“增信服务”名义收取,属于变相抬高利率的表现。“监管红线明确规定,客户的综合融资成本不能高于24%。平台通过拆分费用、多头收费的形式规避监管,本质在钻法律的空子。”

  监管职能部门已经注意到了这一乱象。2026年春节前夕,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市场监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对六家出行平台企业进行约谈。约谈剑指出行平台与金融机构合作借贷业务中的三大关键问题:误导性营销、信息披露不充分、消费者权益保护缺失。

  不久前,为维护个人贷款市场秩序,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提升金融服务质效,金融监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布《个人贷款业务明示综合融资成本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2026年8月1日起施行。《规定》共11条,是在现有贷款业务信息披露监管制度框架内,细化个人贷款业务息费信息披露的涵盖范围、操作方式和环节等,要求贷款人向借款人展示综合融资成本明示表,清晰披露个人贷款息费成本,切实推动个人贷款业务息费信息披露要求落地见效。

  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建议,从保护消费者角度动身,支付界面的设计应遵循“强提示”“二次确认”等机制。“任何涉及借贷的操作,都应该以明显方式提醒消费者,并获得消费者的明确确认。不能利用消费者的操作习惯,将借贷选项设为默认选项。”

  上海交通大学上海顶级金融学院副教授李楠则从金融监管和全民金融素养提升两个角度提出了更全面的建议。她认为,首先,金融监管应该严查严管网络贷款/小贷机构的牌照和杠杆率,取缔那些打着金融科技旗帜实际却在放贷/骗贷的助贷机构;其次,应该以高校大学生为原点,逐步向高中生、职场新人、退休人士等推进全民金融素养提升工作。

  她建议,消费者应该量入为出,要根据自己的收入水平购买务必品,不要盲目攀比追风,尽量避免借贷消费;如果务必要借贷时,应自己直接在有正规牌照的金融机构申请,申请时需要算清楚贷款加上利息的总成本。另外,个人的信用记录是每个人最珍贵的财富,一旦有违约或失信,会影响到将来的就业、工作、买房、买车等各个层面,不要轻易背负债务。

  毕竟,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这个朴素的事理,在算法编织的数字迷宫中,仍然是最重要的生存法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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