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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管理】因从事与私募无关业务、主动管理不足等违规行为,广州远望基金被责令改正

查看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3-24 17:45:57    文章分类:商业洞察   
专题:主动管理

  3月24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以下简称广东证监局)发布对广州远望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远望基金)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决定称,经查,广州远望基金存在以下违规问题:

  一是从事与私募基金管理无关的业务,违反了《关于加强私募投资基金监管的若干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0〕71号,以下简称《若干规定》)第四条和《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05号,以下简称《私募办法》)第贰十三条第九项的规定。

  二是管理广州远景二号科技投资合伙公司(有限合伙)中未根据基金合同约定进行投资运作,违反了《若干规定》第九条第壹款第八项和《私募办法》第贰十三条第九项的规定。

  三是管理、运用广州远景二号科技投资合伙公司(有限合伙)等4只基金财产进程中,在投资决策等方面主动管理不足,未履行勤勉尽责的义务,违反了《私募办法》第四条第壹款的规定。

  根据《私募办法》第叁十三条和《若干规定》第十三条第壹款的规定,广东证监局决定对广州远望基金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广州远望基金应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问责,并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广东证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中基协网站信息显示,广州远望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建立于2017年10月,注册资金1000万元人民币,机构类型为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经理,实控人为石国玲。

  来源:读创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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