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鲸新闻4月12日讯,不久前,中国人民银行连云港市分行发布了一则行政处理决定,剑指连云港东方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罚单显示,该行的主要非法事实包含:违反金融统计有关规定,违反账户管理规定,违反人民币反假规定,违反信用信息收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未根据规定报告可疑交易和为身份不明的顾客提供服务、与其进行交易。针对上述犯罪行为,中国人民银行连云港市分行对其警告,并处以97.3075万元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