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鲸新闻4月16日讯,最近,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聊城监管分局发布了罚单,剑指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山东聊城中心支公司及其相关责任人。
罚单显示,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山东聊城中心支公司的主要非法事实(案由)为:唆使保险代理人进行违背诚信义务的活动;将保险条款与存款利率等进行片面比较。
针对上述非法行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聊城监管分局对其警告并处罚款8万元;对当时担任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山东聊城中心支公司总经理周广凯,警告并处罚款1万元;对当时担任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山东聊城茌平支公司个人代理人石正伟,警告并处罚款0.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