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河北监管局在2026年4月22日发布的公告,李彦维因在2014年11月至2016年9月期间在银行机构工作时对该行贷款三查不到位的非法行为负有责任,决定对其实施禁止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的行政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