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鲸新闻4月20日讯,不久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发布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剑指上海 太和水 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吴靖、何凡、李晓萍、何雨霏。
决定书显示,上海 太和水 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1月30日披露的《2025年度业绩预亏暨风险提示公告》中,预计2025年年度营业收入为38,000.00万元到40,000.00万元人民币,扣除与主要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为37,792.75万元到39,792.75万元。公司于2026年3月20日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业绩预告相关事项监管工作函的回应公告》列示,2025年第四季度新增工程项目15个,共累计确认收入2.1亿元人民币,并载明上述项目不存在提前确认收入或不符合收入确认的情形。经核查,公司存在通过虚构工程项目、提前确认进度等方式确认工程项目收入的情景,造成《回复公告》存在虚假记载,《业绩预告》披露的预计实现营业收入金额不实。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吴靖作为公司当时担任老总、董事,何凡作为公司当时担任董事、总经理,李晓萍作为公司当时担任财务总监,何雨霏作为公司当时担任董事会秘书,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对此,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决定对上海 太和水 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对吴靖、何凡、李晓萍、何雨霏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