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0日晚间,9家公司(含退市公司)披露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或“罚单”(包含行政处理决定书或行政处理事先告知书)。
据《证券日报》记者梳理,自本周(4月27日)以来,4天内,累计19家公司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侦查或处罚,其中,8家被立案侦查,11家被处罚。11家公司罚款金额合计5.28亿元人民币,被罚原因涉及欺诈发行、财务做假、资金占用、未披露关联交易等。上述11家被处罚的企业中,2家公司披露的罚款金额均超过1亿元人民币。
其中,罚款金额最高的是 亿利洁能 股份有限公司(简称“ 亿利洁能 ”),公司及相关责任人被罚款合计2.45亿元人民币。
2024年7月份, 亿利洁能 触及交易类退市指标而退市。2026年4月30日晚间,公司发布公告称,收到内蒙古证监局的行政处理决定书,决定书显示,因涉及财务做假、欺诈发行、资金占用等多项非法行为,内蒙古证监局对公司、公司控股股东亿利资源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亿利集团”)和相关责任人罚款合计2.45亿元人民币。
具体来看:一是 亿利洁能 在股票和债券市场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2016年至2022年, 亿利洁能 及其子公司通过虚增利润、资产、收入等进行财务做假;2017年至2022年, 亿利洁能 及其子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2016年至2023年, 亿利洁能 及其子公司通过与相关银行签订集团资金管理协议、承兑汇票扣钱、支付无商业实质的工程建设款等形式,直接或间接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资金。
二是 亿利洁能 欺诈发行公司债券。 亿利洁能 2020年4月8日发行“20亿利01”债券,发行规模5亿元;2020年7月3日发行“20亿利02”债券,发行规模5亿元人民币。 亿利洁能 在发行上述公司债券公告的发行文件中分别引用了存在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的2016年、2017年、2018年、2019年年度报告的相关数据和内容,构成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和隐匿重要事实。
三是亿利集团组织、指使 亿利洁能 从事上述信息披露违法及欺诈发行公司债券行为。亿利集团统筹管理资金调拨,控制并直接参与 亿利洁能 及相关关联方的经营活动,决策并组织实施财务做假、关联担保、资金占用、欺诈发行公司债券等,构成组织、指使 亿利洁能 从事上述信息披露违法及欺诈发行公司债券行为。
最终,内蒙古证监局对公司和相关方罚款合计2.45亿元人民币,其中,对 亿利洁能 罚款1.1亿元人民币,对亿利集团罚款2000万元。公司当时担任老总王文彪被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市场人士认为,资本市场全面从严监管已常态化,长期系统性做假、欺诈发行、资金占用等,都会被监管职能部门从严、从重、从快处罚,“做假必退市、退市不免责”的严监管氛围加速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