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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下达存款考核指标】两家银行同日因-违规下达存款考核指标-收罚单

查看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5-11 18:47:04    文章分类:商业洞察   

  最近,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三明监管分局披露两份行政处理信息公示表。福建沙县农村商业银行因“违规下达存款考核指标”等多项事由,被合计处以170万元罚款,相关责任人钟禄华被警告; 大田县 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因相同案由被罚145万元人民币,两名责任人被警告。

  单日两张罚单,金额不算天价,案由却格外引人关注——“违规下达存款考核指标”。这是监管罚单中其实不常见的措辞。与过去更多指向“虚增存贷款”“以贷转存”等业务操作层面的违规不同,这批罚单将矛头瞄准了银行内部的考核指挥棒本身。

  “这也算‘反内卷’的一部分吧,银行人太需要呵护了。”有银行从业人士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感叹道。

  2026年以来,从大行分支机构到农商行,罚单上的违规案由正在发生一场不容易发觉的位移。监管处罚的矛头,正从贷款三查不到位、资金挪用等具体业务违规,延伸至银行内部的绩效考核办法——那个驱动基层行为的关键制度安排。

  三招虚增存贷款

  这两家银行处罚指向了“违规下达存款考核指标”等多项事由,记者了解到今年一月份,也有银行因设置考核指标被罚。

  今年1月27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大连监管局披露罚单。 农业银行 大连市 分行及大连金州支行因“以同日或近期开立的存单作质押发放无实际需求贷款,虚增存贷款规模”,并“在绩效考核体系外制定考核办法并设立存款时点性考评指标”,合计被罚60万元。

  罚单金额不起眼,但原因鹤立鸡群:客户先在某银行存一笔钱,随即以该存单质押贷出一笔款项,再将贷来的钱财存入同一家银行……一套“贷款-存单-再贷款”的循环之下,存贷款数字双双膨胀,资金却在银行体系内部空转,从未真正流向实体经济。

  据记者不完全统计,2026年前两个月,因虚增存贷款规模等诸多问题受四处罚的银行至少有16家,涵盖国有大行分支机构、股份制银行、城商行及农商行等多类型机构。仅1月份涉及相关违规的罚单就达34张,而2025年12月这一数字仅为4张。开年罚单密度骤升,指向一个正在被监管重新聚焦的老问题——季末冲时点。

  梳理2026年以来的监察管理公告,虚增存贷款规模的行径看似复杂,总结起来不外乎三条路径。

  第壹种,“存单质押循环”。如前所述,企业和个人用贷款资金或自有资金在银行开立存单,再以存单作为质押物申请新贷款,获得的钱财再次形成存款。一次循环、两次循环,存贷款两端数据便被层层放大。这种操作的隐蔽之处在于,每一笔交易单看似合规——存单是真,质押是真,贷款也的确发生了,但链条拉长看,资金从未离开银行体系。

  第贰种,“以贷转存”。银行在发放贷款时,明确或暗示要求企业将一定比例信贷资金重新存回本行。 光大银行 焦作分行因“贷后管理不到位,信贷资金回流至借款人;以贷转存,虚增存贷款规模”被罚60万元人民币,两名责任人被警告。广西北部湾银行及分支机构也因“以贷转存”“虚增存贷款”“存款考核指标设立违反监管制度”等多项违规被合计罚款205万元。

  第叁种,看似粗放却仍在基层“暗流涌动”的“贴息揽储”。例如,个别银行员工自掏腰包向储户回扣,以“返购物卡”等幌子私下招揽客户。

  据记者不完全统计,2026年以来,监管职能部门针对银行违规吸收存款开出约20张罚单,如浙江民泰商业银行上海分行因“违规通过第叁方吸收存款”等案由被罚715万元;泉州银行因“不妥吸收存款”等案由被罚625万元;浙江网商银行因“回扣吸存”等非法行为被罚130万元。

  某资深银行业研究人士对记者分析说,上述三种手段的共同特征是“资金空转”——表面上存贷款规模增长了,实则没有一毛钱流入实体经济。这不仅扭曲了信贷统计数据,也为银行自身的资产质量埋下隐患。

  冲时点为何防不胜防

  既然监管职能部门早已将考核重点从“时点规模”转向“日均规模”,为啥冲时点行为仍然防不胜防?

  监管制度的沿革提供了一部分背景。2018年,原银保监会与央行联合发文,明确月末存款偏离度不能高于4%,禁止设立时点性存款规模考评指标。2021年的《商业银行负债质量管理办法》则要求分支机构不得层层加码提高考评标准。制度层面的门槛不可谓不清晰。

  但实际操作比制度文本复杂得多。在部分机构,对基层的绩效考核仍然暗含时点权重。有业内人士透露,尽管日均指标在考核中占比最高,但冲时点被认为是“最好完成的分数”——日常客户沉淀需要时间,而月末集中放几笔“过桥贷款”,数字立即见效。从技术上讲,月末突击投放同样能拉升短时间日均读数,这正是考核设计中的一个漏洞。

  更值得注意的是,部分银行开始绕开正式绩效体系,另设“配套办法”。 农业银行 大连分支机构的罚单中,监管明确指出了“在绩效考核体系外制定考核办法并设立存款时点性考评指标”这一行为;广西北部湾银行也因“存款考核指标设立违反监管制度”受四处罚。而5月6日福建两家银行“违规下达存款考核指标”的案由,则直接将矛头指向了考核机制的源头。

  上述研究人士向记者表示,冲时点问题根源在于银行的考核机制。当“规模”仍然被视为衡量一家银行地位和话语权的首要标尺时,不管监管文件如何措辞,基层总会找到应对方式。这不完全是道德问题,更多是激励机制问题。

  监管问责逻辑悄然转向

  如果说前两年的处罚主要聚焦在“贷款三查不到位”“资金挪用”等具体操作层面,那么2026年以来的罚单中出现了一个值得重视的新信号——监管开始将矛头瞄准银行内部的考核机制本身。

  以凉山农商行120万元罚单为例,案由中出现了“绩效考评指标和机制不合规,造成存贷款虚增”的表述。另外,江西安福农商行因“贷款冲时点”等案由被罚180万元人民币,湖北孝感农商行因“存贷款冲时点”等案由被罚120万元人民币,广西北部湾银行因“存款考核指标设立违反监管制度”被罚。福建沙县农商行和 大田县 农信联社同时因“违规下达存款考核指标”接罚单,合计被罚315万元。

  从“罚业务”到“罚机制”,监管问责的穿透力明显升级。

  上述研究人士认为,这一转变的理论不难明白:如果只打“苍蝇”不找“病灶”,只要考核机制不变,换一拨人还是会走老路。其实,虚增存贷款的核心病灶不在于某个客户经理的操作,而在于“规模情结”驱动下的考核体系——总行对分行的考核、分行对支行的考核、支行对个人的考核,层层传导之下,时点指标就成了“硬任务”。

  这时,个人追究责任力度的升级也在释放明确信号。此前,“双罚制”中的个人处罚多以“警告”为主,但2026年2月,泉州银行一名责任人被终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同样是2月,恒丰银行郑州分行因虚增存贷款被罚210万元人民币,4名责任人同步受罚。问责链条从“业务违规”延伸到了“机制失当”,再从机构延伸到个人。

  据企业预警通数据,2026年一季度,金融管理部门共开出罚单1700张,罚没金额6.12亿元人民币,受罚银行数量增至328家。罚单总量的环比下降其实不等于监管松绑——个人罚单占比接近六成,百万元级罚单中农商行数量最多,均指向“精准打击”的新执法逻辑。

  上述研究人士最后表示,冲时点其实不是新问题,但当前的监察管理环境与市场条件叠加,使这一问题出现了新的紧迫性。过去银行可以在规模高增长中消化违规成本,但今天,利率下行、息差收窄、存款分流的 势头同步加速,每一笔以牺牲合规换来的数字,都可能加速积累真实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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