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西监管局公开行政处理信息公开表,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山西省 分公司因编制虚假财务资料、违规使用保险条款费率、跨省承保责任险等多项违规,合计被罚162万元。同时,两名当时担任高管也被警告并罚款。
罚单显示,当时担任总经理张彦平对公司编制虚假财务资料的表现负直接管理责任,被警告并罚款29万元;当时担任副总经理张永生因公司未根据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条款的表现负有责任,被警告并罚款3万元。
公开工商信息显示,阳光财险山西分公司建立于2007年4月,业务覆盖财产险、责任险、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等多个核心板块,是阳光保险集团在 山西省 布局的核心财产保险分支机构。2021年直到今天的公开监管信息中,阳光财险山西分公司下属的各地市中心支公司、县域支公司等累计被监管处罚超10余次,违规行为包含财务核算、业务开展、渠道管理...。
2026年1月,阳光财险大同中心支公司因虚列费用、左云支公司因虚挂代理人套取费用违规,分别被罚款10万元、6万元人民币,4名相关责任人同步被警告并各罚款1万元。
2023年8月,阳光财险临汾中心支公司因涉刑案件发生后,未根据规定报送有关报告,被罚款40万元。而在此前,临汾中支当时担任新渠道部门经理路某,利用职务权利的便利,将阳光财险临汾中支车险保费超53万元非法占有,后被判职务侵占罪。
来源:读创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