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鲸新闻5月14日讯,最近,中国人民银行 临沧市 分行发布了行政处理决定,剑指镇 康县 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及相关责任人。
罚单显示,该联社的主要非法事实包含:违反支付结算管理规定、违反金融科技管理规定、违反货币金银管理规定、违反国库管理规定、违反征信管理规定、违反反洗钱管理规定、违反CRS管理规定。
针对这些犯法行为,中国人民银行 临沧市 分行对其警告、通报批判、没收违法所得639.06元,同时处以146.4万元的罚款。对赵*云(当时担任财务与运行管理部副经理-主导工作)警告,并处6.8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