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晚间,ST 葫芦娃 (605199)发布公告称,公司及有关人员收到海南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理事先告知书》,公司及老总刘景萍、财务总监于汇、董秘王清涛等拟被给予警告并罚款,合计罚款2150万元。其中,ST 葫芦娃 拟被处以700万元罚款。
经查明,ST 葫芦娃 、刘景萍涉嫌违法事实如下:
ST 葫芦娃 部分销售业务提前确认收入,部分销售业务存在通过虚增药品价格虚增营业收入,未准确计提配送费、仓储费、运输费等,造成ST 葫芦娃 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ST 葫芦娃 2023年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110,019,632.03 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5.77%;虚增利润总额89,580,304.46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66.11%。ST 葫芦娃 2024年半年度报告虚减营业收入42,600,971.32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5.03%;虚减利润总额27,661,119.92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29.35%。2025年4月29日,ST 葫芦娃 披露《关于前期会计过失更正的公告》,对前述事项进行了追溯调整。
另外,ST 葫芦娃 2024年5月14日披露的《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引用了2023年年度报告相关数据,存在虚假记载。2024年9月6日,上海证交所终止对ST 葫芦娃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审核,ST 葫芦娃 未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ST 葫芦娃 表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各项经营活动和业务均正常开展。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发生重大影响。
同日,ST 葫芦娃 披露,根据《上海证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 4 月修订)》第 9.8.1 条第壹款(七)规定,公司股票于5月21日起叠加实施其它风险警示。本次叠加实施其它风险警示,公司股票不停牌。
资料显示,海南 葫芦娃 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要业务是医药及健康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公司的主要产品是儿童药、成人药、保健品。
2025年,公司营业收入为9.01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36.27%;归母净收入为-2.87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4.71%;扣非归母净收入为-3.20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78%。
2026年一季度,公司营业收入为1.46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56.61%;归母净收入为-2895.83万元人民币,同比下降218.94%;扣非归母净收入为-3450.61万元人民币,同比下降315.98%。
二级市场上,截至5月20日收盘,ST 葫芦娃 下跌2.65%报6.61元/股,总市值约26.45亿元人民币,今年以来公司股票价格累计下跌约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