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鲸新闻5月26日讯,最近,中国人民银行 佛山市 分行发布罚单,剑指中国 农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及其两名员工。
罚单显示,中国 农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的主要非法事实(案由)为:违反金融统计、支付结算、国库、征信、反洗钱、金融科技业务管理有关规定。针对上述非法行为,中国人民银行 佛山市 分行对该分行作出警告,并处罚款合计1803200元。
李某作为中国 农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运营管理部的当时担任责任人,对我国 农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违反支付结算管理有关规定的相关行为负有责任。针对上述非法行为,中国人民银行 佛山市 分行对李某作出警告,并处罚款66500元。
张某玲作为中国 农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个人金融部的当时担任责任人,对我国 农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违反征信业务管理有关规定的相关行为负有责任。针对上述非法行为,中国人民银行 佛山市 分行对张某玲作出处罚款10000元。
上述处罚决定的作出机关均为中国人民银行 佛山市 分行,作出行政处理决定日期均为2026年5月14日,公示期限均为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