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日晚间, 高测股份 (688556)公告,公司就与扬州鹏飞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州鹏飞)的买卖合同纠纷,起诉扬州鹏飞、扬州宏辉能源有限公司、双鹏 新能源 科技(江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鹏 新能源 )。同时,因买卖合同纠纷,公司起诉双鹏 新能源 。两案法院均已立案受理,尚未开庭审理。
公告指出,公司与扬州鹏飞和双鹏 新能源 为业务合作伙伴关系,截至起诉日,扬州鹏飞仍欠付公司货款7296万元人民币,双鹏 新能源 欠付公司货款9740万元。
公告介绍,案件一案情为:公司就与扬州鹏飞的买卖合同纠纷,以扬州鹏飞、扬州宏辉能源有限公司、双鹏 新能源 为被告,向 青岛市 城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于近日收到 青岛市 城阳区人民法院受理案件的公告。原告( 高测股份 )与被告扬州鹏飞为业务合作伙伴关系,原告向被告公司供应切片机、截磨机等设备,截至起诉日,被告仍欠付原告货款72,956,000元。另查,被告双鹏 新能源 原为被告扬州鹏飞公司唯一股东,在原告与被告扬州鹏飞公司债权债务发生期间,扬州鹏飞公司股东由双鹏 新能源 科技(江苏)有限公司更改为扬州宏辉能源有限公司。原告认为,被告双鹏 新能源 、被告扬州宏辉能源有限公司应对被告扬州鹏飞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高测股份 诉讼请求为:判令被告扬州鹏飞支付原告欠钱72,956,000元;判令被告扬州鹏飞支付原告违约金;判令被告扬州宏辉能源有限公司、双鹏 新能源 就被告扬州鹏飞上述债务向原告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本案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等由三被告承担。
公告介绍,案件二案情为:公司就与双鹏 新能源 买卖合同纠纷以双鹏 新能源 为被告,向 青岛市 城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于近日收到 青岛市 城阳区人民法院受理案件的公告。原告( 高测股份 )与被告双鹏 新能源 为业务合作伙伴关系,原告向被告公司供应切片机等设备,截至起诉日,被告仍欠付原告货款97,400,000元。 高测股份 诉讼请求为:判令被告支付原告欠钱97,400,000元;判令被告支付原告违约金;本案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等由被告承担。
至于本次诉讼对公司的影响,公告称,公司已就上述案件根据涉案金额向法院申请了财产保全。公司已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有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针对案件一和案件二涉及应收账款计提了相应的坏账准备。根据后续诉讼进展情况及对应收账款预计可回收性的判断,若部分或全部应收账款收回,将对公司损益发生积极影响;若部分或全部应收账款未能及时收回,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继续计提坏账准备,可能对公司损益发生不利影响。
本次诉讼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发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在本次诉讼案件中均为原告,鉴于本次诉讼案件尚未开庭审理,上述事项对公司当期利润或期后利润造成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最终实际影响以法院判决及实际执行结果为准。本次诉讼系公司依法主张自身合法权益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正当举措,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公司将高度关注和高度重视该事项的进展并根据《上海证交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潜在风险。
公开资料显示, 高测股份 建立于2006年,2020年登陆科创板,公司主要业务是高硬脆材料切割设备和切割耗材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的主要产品是截断机、开方机、磨抛一体机、切片机、金刚线、硅片、硅片切割加工服务、倒角机。
最新业绩方面,4月29日, 高测股份 (688556)公布2026年一季报,公司营业收入为7.92亿元人民币,同比上升15.46%;归母净收入自上年同期亏损7414万元变为亏损5023万元人民币,亏损额有所减少;扣非归母净收入自上年同期亏损8030万元变为亏损7339万元人民币,亏损额有所减少;经营资金流净额为-1.12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62.6%。
3月30日, 高测股份 (688556)公布2025年年报,公司营业收入为36.5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18.43%;归母净收入自上年同期亏损4423万元变为亏损4058万元人民币,亏损额有所减少;扣非归母净收入自上年同期亏损1.09亿元变为亏损1.27亿元人民币,亏损额进一步扩大;经营资金流净额为-3.28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74%。
来源:读创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