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智能财讯 江苏索普 (600746)6月18日晚间公告,公司及有关人员于6月1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出具的警示函。
公告显示,公司于2026年4月18日披露了《关于前期会计过失更正的公告》,对2022年度至2024年度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进行了追溯调整,涉及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研发费用、所得税费用等科目,造成公司2022年、2023年、2024年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数据披露不准确。
江苏证监局认定,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有关规定。陈志林作为公司总经理、代财务总监,崔坤族作为公司当时担任财务总监,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江苏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及有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公司及有关人员需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江苏证监局提交书面报告。公司表示,将充分吸取教训,强化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严格执行财务会计相关制度,提高规范运行意识和信息披露质量,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本次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核校:沈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