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智能财讯 鄂尔多斯 (600295)6月18日晚间公告,公司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内蒙古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内蒙古 鄂尔多斯 羊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警示函显示,经查,天定(香港)有限公司、BEST MOULD LIMITED、WISE STATE LIMITED三家公司从20十年开始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B股股份,上述三家公司的股东均为控股股东内蒙古 鄂尔多斯 羊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属公司的员工,增持资金均来自羊绒集团。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第贰款第贰项规定,上述三家公司与羊绒集团及 鄂尔多斯 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互为一致行动人,未及时通知公司披露一致行动关系,造成公司2024年10月1日才予以披露,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叁条第壹款规定。
根据有关规定,内蒙古证监局决定对羊绒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