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轻松 (688793)6月12日晚间公告,公司当天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理事先告知书》,因信息披露违规,公司拟被罚250万元人民币,公司当时担任老总、总经理马学军,当时担任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赵红云,当时担任监事尹威分别被罚630万元、80万元及50万元人民币,合计被罚1010万元。
2025年12月25日,因 倍轻松 及实际控制人马学军涉嫌信息披露非法,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及马学军立案。
《行政处理事先告知书》显示, 倍轻松 及实际控制人马学军涉嫌信息披露非法一案,已由深圳证监局调查完毕。经查明, 倍轻松 及马学军涉嫌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1. 倍轻松 未按规定及时披露关联交易,2024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涉案期间,马学军直接持有 倍轻松 40.48%股份,是 倍轻松 的第壹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并担任 倍轻松 老总、总经理,同时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
2024年期间,马学军通过安排孙公司健康科技转出资金、组织部分员工申请备付金借款、向供货商提前支付采购款等方式,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构成关联交易。截至2024年12月31日,资金占用发生额、归还额、余额分别为8,593.29万元、6,060万元、2,533.29万元人民币,其中资金占用发生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1.22%。
上述关联交易属于《证券法》第八十条第壹款及第贰款第叁项规定的应当及时披露的重大事项,但公司未实行临时公告。公司在2024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钱财占用发生额、归还额、余额分别为5,400万元、5,400万元、0万元人民币,遗漏发生额3,193.29万元、余额2,533.29万元未披露,分别占公司当期年度报告记载净资产的8.63%、6.85%。截至2025年5月,马学军已归还上述占用资金。
2. 倍轻松 未及时披露重大担保事项
2024年7月至2025年1月期间,马学军三次指使 倍轻松 向健康科技转账用于开立定期存单,并以相关定期存单到期的本息金额为最高质押担保余额,分别于2024年7月5日、2024年9月12日、2025年1月6日为绍兴茂睿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捷威企业管理(浙江)有限公司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和浙江安臻 新材料 有限公司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质押担保,担保金额分别为3,024.75万元、3,010.50万元、3,022.50万元人民币,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47%、7.43%、7.46%,质押担保所获资金最终由马学军使用。
上述担保属于《证券法》第八十条第壹款及第贰款第叁项规定的应当及时披露的重大事项,公司均未实行临时公告。截至2025年4月,马学军已归还相关借款,公司上述担保责任已解除。
根据本案犯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水平,深圳证监局拟决定:对 倍轻松 给予警告,并处以250万元罚款;对当时担任老总、总经理马学军给予警告,并处以630万元罚款,其中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以180万元罚款,作为实际控制人处以450万元罚款;对当时担任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赵红云给予警告,并处以80万元罚款;对当时担任监事尹威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
资料显示,深圳 倍轻松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要业务是智能便携按摩器的设计、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
业绩方面,2025年,公司营业收入为7.79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28.21%;归母净收入为-9726.22万元人民币,同比由盈转亏。2026年一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95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0.79%;归母净收入-1163.68万元人民币,亏损同比扩大53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