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创板日报》6月13日讯 倍轻松 6月12日晚间公告称,公司收到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理事先告知书》,因未及时披露关联交易及重大担保事项,且2024年年报存在重大遗漏,公司及实际控制人马学军等相关责任人被警告并罚款。其中,公司合计被罚250万元人民币,马学军被罚630万元。
实控人占用资金8593万元
经查明,2024年期间, 倍轻松 实际控制人、老总兼总经理马学军通过安排孙公司深圳 倍轻松 健康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健康科技”)转出资金、组织部分员工申请备付金借款、向供货商提前支付采购款等方式,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构成关联交易。截至2024年12月31日,资金占用发生额、归还额、余额分别为8593.29万元、6060万元、2533.29万元人民币,其中资金占用发生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1.22%。
上述关联交易属于应当及时披露的重大事项,但公司未实行临时公告。该公司在2024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钱财占用发生额、归还额、余额分别为5400万元、5400万元、0万元人民币,遗漏发生额3193.29万元、余额2533.29万元未披露,分别占公司当期年度报告记载净资产的8.63%、6.85%。2025年4月, 倍轻松 与马学军主动向监管职能部门反映部分有关情况;截至2025年5月,马学军已归还上述占用资金。
另外,2024年7月至2025年1月期间,马学军三次指使 倍轻松 向健康科技转账用于开立定期存单,并以相关定期存单到期的本息金额为最高质押担保余额,分别为绍兴茂睿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捷威企业管理(浙江)有限公司、浙江安臻 新材料 有限公司提供质押担保,担保金额分别为3024.75万元、3010.50万元、3022.50万元人民币,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47%、7.43%、7.46%,质押担保所获资金最终由马学军使用。该公司均未实行临时公告。截至2025年4月,马学军已归还相关借款,担保责任已解除。
监管职能部门认为, 倍轻松 未及时披露前述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质押担保事项,涉嫌违反《证券法》有关规定,构成犯罪行为;2024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亦构成犯罪行为。根据拟处罚决定,综合两项违法事实:对 倍轻松 给予警告,并处以250万元罚款;对马学军给予警告,并处以630万元罚款(其中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180万元人民币,作为实际控制人450万元);对当时担任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赵红云给予警告,并处以80万元罚款;对当时担任监事尹威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
专利侵权一审被判赔510万元
《科创板日报》记者了解到, 倍轻松 近期诉讼及人事变动较为频繁。
在诉讼方面,根据该公司6月9日公告, 倍轻松 因与供货商 东莞市 威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买卖合同纠纷被起诉,本诉初始金额约183万元。该公司提起反诉并三次变更反诉请求,最终反诉金额确定为4451.49万元。2026年3月27日,深圳福田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解除双方采购协议,判令 倍轻松 向供货商支付货款约139.94万元及相应逾期付款违约金,同时驳回公司全部反诉请求。 倍轻松 不服一审判决,已提起上诉,案件进入二审程序,一审判决尚未生效。
另外,5月28日公告称, 倍轻松 及子公司北京 倍轻松 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因专利侵权被大东电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起诉,涉及“按摩装置”发明专利。北京 知识产权 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令 倍轻松 及北京 倍轻松 立即停止制造、销售、许诺销售落入该专利权保护范围的产品,并连带赔偿原告经济流失500万元及合理开支10万元人民币,合计510万元。 倍轻松 表示,被诉侵权产品非公司近期核心产品、热销产品或主要营业收入贡献产品,本次诉讼未对公司整体经营造成本质影响,公司拟在法定期限内提起上诉。
在人事变动方面,该公司非独立董事汪荞荞因个人原因,于2026年5月19日辞去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原定任期至2026年11月30日。辞任后,她仍担任公司企业文化责任人。另外,公司财务总监邓玲玲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财务总监职务,辞任后继续担任董事会秘书,辞职自2026年5月28日起生效。公司于2026年5月29日召开董事会,同意聘任夏小梅女士为新任财务总监,任期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夏小梅长期任职于 倍轻松 财务部门,持有公司间接股份66284股,与公司董事、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符合任职资格。
截至6月12日收盘, 倍轻松 股票价格收于17.86元/股,上涨1.71%,总市值15.35亿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