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晚间,升达林业(002259)发布公告,披露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诉讼的进展:公司近日收到 四川省 成都市 中级人民法院对剩余刘德芬等69人案件的《民事判决书》,判令公司向原告刘德芬等69人赔偿损失1717.66万元人民币,驳回刘德芬等69人其它诉讼请求。
该案为 四川省 顶级人民法院发回重审的案件(涉及101人),在 四川省 成都市 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期间,和晓云等13人向成都中院申请了撤诉,秦京春等19人 (注:诉请总金额为816,641.68元)与公司经成都中院主持调解达成和解,和解总金额为408,320.85 元,公司需承担部分诉讼费 3,212.19元。
截至公告披露日,升达林业涉及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合计371人,涉及诉讼金额总计1.79亿元人民币。其中201人案件已审结(其中5人撤诉),部分案件已经执行和解;赵延学、赵毅明两人和耿会云等67人尚在二审中。
升达林业表示,上述判决为一审判决,公司正在研判上诉事宜,上述诉讼案件的最终判决结果仍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前期已对诉讼情况计提预计负债,本次判决结果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及期后利润发生重大影响。公司将依据诉讼案件终审判决情况和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相应会计处理,最终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定后的结果为准。
财报显示,升达林业2025年实现归母净收入1.32亿元人民币,同比暴增998.75%。然而,这一惊人增速其实不是来自主要业务改善,而是依赖非我们时常性损益的“粉饰”。
2025年全年,公司非我们时常性损益高达1.03亿元人民币,占归母净收入的比重接近80%。其中,9910.29万元主要系成都农商行案、 富嘉租赁案、证券虚假陈述案件根据判决结果对前期计提的预计负债及费用的调整。换言之,利润的增长主要是靠前期计提的赔偿款“回冲”而来,并未发生真实资金流。
更能反映真实经营状况的扣非净收入在2025年仅为2894.84万元人民币,同比下降43.30%。进入2026年一季度,情况进一步恶化,公司实现归母净收入7692.25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576.67%,但当季扣非净收入却为-322.92万元人民币,同比狂跌118.96%。主业盈利能力的持续萎缩袒露无遗。
值得注意的是,公司资金流状况正在恶化。2025年,公司经营活动引发的钱财流量净额为6744.34万元人民币,同比大幅下降40.06%。2026年一季度,经营资金流更是由正转负,降至-769.93万元人民币,同比骤降120.68%。
来源:读创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