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日,根据山东证监局发布的公告,山东润华保险代理股份有限公司及其老总尹生、总经理李志强、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于海萍因违规行为受到出具警示函的监察管理措施。
具体而言,山东润华保险代理股份有限公司在2025年9月至2026年3月期间,屡次向关联方山东润吉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和润华汽车控股有限公司拆借资金,构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单日资金占用最高余额3000万元。
另外,2025年度,公司与关联方润华汽车控股有限公司等发生的销售、采购等关联交易总额为887万元。上述事项均未及时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