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控人失去联系半年后,ST 金鸿顺 (603922.SH)迎来公司层面的监察管理立案核查。6月26日晚间,ST 金鸿顺 公告披露,公司于当日收到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正式对公司启动立案侦查。
此次被立案侦查其实其实不突兀,亦在市场预期之内。今年1月,公司自实控人刘栩履职失序、完全失去联系以来,同步爆出控股股东违规借贷、亿元资金占用、股权全部冻结等多重风险,而在相关事项上ST 金鸿顺 信披其实其实不及时,且内控未形成有效风险约束,2025年度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否定意见的内控审计报告、保存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立案侦查,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最终查实公司存在信息披露非法事实,后续公司将面临监管处罚及投资者民事索赔的双重追究责任。
信披瑕疵持续袒露
本次信披违规立案的根本,或与ST 金鸿顺 实控人长期违规操作脱不了干系。
公司风险隐患最早可追溯至2025年9月,彼时仍在公司任职老总、董事等重要职务的企业实控人刘栩已出现常态化履职异常,频繁缺席董事会核心会议,然而对于实控人履职异常,ST 金鸿顺 并未及时向市场披露风险、提示异动,仅以常规个人原因笼统回应。2025年12月刘栩完全失去联系,而这一关键信息,ST 金鸿顺 仍旧拖到2026年4月才正式对外公布。
“实际控制人作为公司治理的核心主体,其自2025年12月中旬起即处于失去联系状态,不能正常履行在任职责,该事实本身已构成对公司控制权稳定性和治理结构的重大影响,足以对投资者决策发生实质影响。从法律视角看,该公司在实控人失去联系事项的信息披露方面存在明显迟延,合规性存疑。”此前,律师在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说道。
随同实控人失去联系曝光,长期被隐匿的实控方一系列违规问题也全面浮出水面。经公司核查确认,实控人刘栩及控股股东海南众德科技有限公司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违规行为,具体来看实际控制人通过签署无商业实质的供应链金融业务,造成公司被动承担付款义务,涉及金额5000万元;实际控制人将子公司北京 金鸿顺 科技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公章、银行预留印鉴等对外质押,致使公司资金被强行划转1999.99万元人民币,和被列为共同被告,涉及借款本金7500万元人民币,公司计提了预计负债3750万元。初始占用资金规模达1.07亿元人民币,直到今天仍有1.06亿元资金未能清偿。
“上市公司作为法定信息披露责任主体,负有常态化开展关联方核查、完善资金内控管理、及时且完整披露重大事项的法定义务。结合公司非标审计意见、监管立案等公开信息综合判断,公司内部治理与内控执行体系或未形成有效风险约束,未能及时排查、发现并对外披露资金占用相关问题,信息披露环节或存在时效性不足、关键事项披露不充分等合规瑕疵。”律师刘鹏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公司面临多重资金压力
针对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它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ST 金鸿顺 称公司已通过报警、应诉等法律手段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将通过合法手段积极向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它关联方进行追偿。
不过,直到今天,控股股东众德科技所持公司5374.2万股股份已全部高比例质押、司法标记、司法冻结及多轮轮候冻结,刘栩也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它关联方明显缺乏清偿资金。
受实控人资金占用、违规涉诉影响,ST 金鸿顺 2025年业绩大幅亏损,公司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6.39亿元人民币,同比减少26.33%;归母净收入为-1.02亿元;扣非净收入为253.22万元。资产减值与坏账损失对公司经营基本面造成严重冲击。
而随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侦查,公司或将面临多重追究责任。若最终查实公司信披非法事实,上市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除了将面临严厉的行政处理外,还将面临大规模适格投资者民事追究责任风险。
刘鹏告诉本站记者:“从法律追究责任路径上看,主要分为行政监管与民事维护权益两个维度。行政监管层面,监管机构一般会根据各主体的过错水平区分责任,上市公司、履职可能存在疏漏的董监高和实控人,均存在被监管处罚的潜在风险。民事维护权益层面,参照资本市场同类生效判例,受损投资者提起索赔时,通常会将上市公司列为案件被告,相关维护权益路径较为成熟。依据证券法核心监管逻辑,实控人违规行为仅为事件的源头诱因,上市公司自身在内控治理、信息披露履职方面存在的合规短板,是其或将承担行政、民事双重法律责任的核心原因。”
对于被调查,ST 金鸿顺 方面称将积极配合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调查工作,并严格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称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发生重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