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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电光大】华电光大资产独立性存疑 - 并购首年计提减值,关联交易乱象丛生-读懂IPO

查看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7-21 22:22:12    文章分类:商业洞察   
专题:华电光大】 【秦亚英】 【关联交易】 【IPO】 【独立性

  作者|骆思玲、郑琳

  华电光大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电光大”)在冲刺北交所IPO的进程中,多项并购与内控问题正接受监管层面的严格审视。

  华电光大通过收购宁夏共宣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宁夏共宣”),切入废旧催化剂再生业务。但宁夏共宣在收购当年便计提商誉减值,且在收购次月仍存在违规转贷行为。另外,华电光大董事秦亚英控制企业与无锡生产子公司存在频繁关联交易,多重治理隐患亟待厘清。

  2026年1月29日,华电光大北交所IPO申请正式获受理。6月22日,该公司已回复第壹轮问询。

  7月3日,就应收账款逾期、财务杠杆与流动性风险、募投项目等相关问题,时代商业研究院向华电光大发函并致电询问。截至发稿,对方仍未回复相关问题。

  收购宁夏共宣当年即减值,违规转贷存隐患

  2025年1月,华电光大收购宁夏共宣51%的股权并并入合并范围,剩余49%的股权由宁夏共宣少数股东徐治锋(25%)和孔德慧(24%)持有,宁夏共宣法定代表人为徐治锋。

  根据招股书,收购当年,华电光大便对商誉计提16.18万元减值准备。华电光大在问询函回复中解释,减值原因系区域危废再生行业竞争加剧,宁夏共宣废旧催化剂回收业务规模、盈利不及收购时收益法评估预测,出于会计谨慎性计提减值。

  华大光电在收购时采用收益法评估作价,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却因不能预判行业环境,盈利不及预期造成计提减值,或说明华电光大在收购宁夏共宣时对其评估对价测算偏乐观,估值审慎性不足。

  除此之外,宁夏共宣关联交易交错混杂,且存在持续违规转贷行为。

  根据招股书,与宁夏共宣相关的关联公司有两家:宁夏磐隆碳源 新材料 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磐隆”)和中碳一航(宁夏)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碳一航”),上述两家公司均由宁夏共宣少数股东徐治锋配偶王怡控制。

  天眼查信息显示,宁夏共宣与宁夏磐隆的注册地址和联系方式完全一致。中碳一航注册地址虽有不同,但联系电话和注册邮箱与另外两家保持一致。宁夏共宣、宁夏磐隆和中碳一航相互之间的关联交易也比较复杂。

  根据招股书,华电光大向宁夏磐隆采购劳务和污水处理服务,同时向宁夏磐隆销售低灰煤,并提供厂房租赁服务。中碳一航则将仓库租赁给宁夏共宣。截至2025年9月30日,华电光大对宁夏磐隆的应收账款为75万元人民币,其中,坏账准备5.09万元人民币,其它应收款6.67万元。

  天眼查显示,2026年5月12日,宁夏共宣少数股东徐治锋将股份转让予程俊峰,并卸任总经理职务,上述交易后续将不再被定性为关联交易。

  值得注意的是,宁夏共宣还有违规转贷的记录。宁夏共宣存在通过第叁方供货商获贷款后转回情形。根据招股书,涉及违规转贷的第叁方主要为中碳一航和王艳。根据天眼查数据,王艳为中碳一航财务责任人。这一违规行为在收购完成后仍在持续,宁夏共宣于2025年1月并入合并报表,但其在2025年2月仍在进行转贷。

  实控人与核心人员紧密关联,关联交易乱象丛生

  根据招股书,华大光电实控人与高管、核心经营人员存在紧密人际关联。华电光大实控人贾文涛、原实控人董长青、现董事乔凯荣均为华北电力大学校友。总经理申敦虽非校友,但深度参与该公司治理,包含向华电光大提供流动资金,为其贷款做担保,与实控人贾文涛一起签署对赌协议,远超总经理职责范围。

  时代商业研究院进一步整理资料发现,原实控人董长青与现实控人贾文涛及核心管理团队成员申敦、戴伟川、潘昕均曾就读于东南大学,经合议共同合作创业。早在2013年华电光大建立之初,其合作模式就以华电 新能源 及中基信友平台设立的华电光大作为运营主体,其中,华电 新能源 的股东主要是以董长青为主的华北电力大学教师。贾文涛、申敦、戴伟川、潘昕等人成立了生产基地,对接华电光大脱硝催化剂的生产。上述人员建立的生产基地主要为:浙江威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威欣”)、浙江科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科凌”)、宜昌境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昌境洁”)。

  这说明,华电光大自建立起便由校友圈层实控人与核心高管合伙搭建经营架构。母公司层面主要负责业务统筹,核心生产产能主要依靠高管另行设立的三家体外主体。这也造成华电光大先天不具备完整独立生产链条,长期依赖关联企业开展生产。直到2016—2020年,华电光大才逐渐收购了浙江威欣、浙江科凌和宜昌境洁的生产线。

  秦亚英兼具华电光大股东与董事双重身份,同时出任华电光大全资子公司华电光大(无锡)环保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子公司”)法定代表人。另外,她还持有 无锡市 方泰钢板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泰钢板网”)和无锡华骏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骏宏”)各51%的股份,剩余49%的股份均由其子王晖持有。

  根据招股文件披露,报告期内华电光大长期向方泰钢板网、华骏宏采购不锈钢板材、滤灰网等生产原材料,同时租用对方厂房开展生产。另外,无锡子公司需要向关联企业华骏宏采购电力费用。

  常规情境下,工业企业用电直接对接当地供电单位或是依托产业园区统一代收代缴。无锡子公司向关联企业采购电费的操作是否符合常规逻辑?与宁夏共宣类似,2024年,无锡子公司和方泰钢板网、华骏宏在注册地址上均保持一致。2025年方泰钢板网、华骏宏对联系电话作了更改。

  从上述信息可以得到,无锡子公司很可能没有独立完整的厂区,且与秦亚英控制企业共用变压器、供电线路等电力配套设施。

  值得注意的是,秦亚英与华电光大的深度业务绑定其实不是这几年才出现,相关合作最早可追溯至2017年之前。2017年华电光大挂牌新三板披露的公开转让说明书显示,北京中基普惠环保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基普惠”)为华电光大第贰大股东,秦亚英持有中基普惠27.23%份额。根据监管披露标准,秦亚英控制的华骏宏应当作为关联方。

  彼时,华骏宏同时位列华电光大前五大客户、第贰大原材料供货商和头号外协加工合作方,交易体量不容忽视,但在公开转让说明中并未将该主体标注为关联方。

  2020年4月,华电光大成立无锡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秦亚英。成立仅30天,无锡子公司便向华骏宏、方泰钢板网购入918套生产设备,交易总金额达430.8万元人民币,其交易的可靠性和公允性存疑。

  总结

  总体来看,华电光大申报北交所袒露出的违规转贷、体外关联交易、历史信披疏漏等诸多问题,表象是财务披露瑕疵,其根源在于华电光大长期薄弱的内控体系与缺乏约束的圈层化治理。依靠校友、熟人搭建业务链条的发展模式,造成华电光大从建立之初就难以做到业务、资产完全独立,关联交易常态化、利益界限模糊成为其固有弊端,这也意味着华电光大在合规经营、规范治理的道路上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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