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财立方消息】7月20日,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南证监局披露行政处理信息,海南 葫芦娃 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ST 葫芦娃 )、当时担任老总、总经理刘景萍因关联交易长期未披露被出具警示函,并被记入资本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经查,海南中旺医疗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旺医疗)是与ST 葫芦娃 受同一实控人控制的企业,是ST 葫芦娃 的关联方。2023年至2025年,ST 葫芦娃 与中旺医疗发生的相关交易未按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和进行信息披露,迟至2026年4月才进行审议和披露。
ST 葫芦娃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葫芦娃 当时担任老总、总经理刘景萍未忠实、勤勉履行职责,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7月20日,海南证监局还披露了一份《行政处理决定书》,这意味着针对此前ST 葫芦娃 财务做假一事的罚单也已落地。
此前,ST 葫芦娃 2023年年报虚增营业收入约1.1亿元人民币,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5.77%;虚增利润总额8958.03万元人民币, 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66.11%。2024年半年报虚减营业收入4260.10万元人民币,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 5.03%;虚减利润总额2766.11万元人民币,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29.35%。
海南证监局决定:
对海南 葫芦娃 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700万元罚款。
对刘景萍给予警告,并处以1050万元罚款。其中,对其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以350万元罚款,对其作为实际控制人处以700万元罚款。
对当时担任董事、财务总监、副总经理于汇给予警告,并处以250万元罚款。
对当时担任董事会秘书王清涛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