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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光荣】新易盛董事长高光荣违反限制性规定转让股票 - 合计被罚没超3149万元
【查看信息来源】 2-18 10:14:46
中国网财经2月18日讯 2月17日, 新易盛 (300502.SZ)发布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实控人、老总高光荣因违反限制性规定转让股票、信息披露违法,被没收违法所得949.86万元人民币,并被处以2200万元罚款。
2024年12月, 新易盛 披露公告称,因公司控股股东、实控人、老总高光荣“涉嫌违反限制性规定转让股票”等行为被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侦查。2025年1月17日,高光荣收到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行政处理事先告知书》,并于2月17日收到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行政处理决定书》。
公告显示,经查明,建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建信信托-金源家族信托单-信托2号(以下简称“家族信托2号”)中金财富证券账户交易“ 新易盛 ”由高光荣实际决策。2023年3月15日至4月11日,高光荣通过家族信托2号账户、高光荣 华泰证券 账户合计转让占上市公司总股本1.42%的“ 新易盛 ”股票,其中,违反限制性规定转让比例0.42%,违法所得949.86万元。高光荣通过家族信托2号账户持有“ 新易盛 ”期间,未如实向 新易盛 报告实际持股情况,造成 新易盛 2020年、2021年、2022年年报披露的股东相关情况存在虚假记载。
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为,高光荣上述转让股票行为、信息披露犯法行为,均违反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构成证券法所述违法情形。对此,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高光荣违反限制性规定转让股票的犯法行为,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949.86万元人民币,并处以2000万元罚款;对高光荣信息披露犯法行为,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