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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银行】消费贷利率回归理性区间 - 超低利率产品退潮引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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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消费贷竞争性下调利率一度成为市场的热点。不过,市场有消息称,已经有多家银行接到内部通知,自4月起新发的消费贷利率不得低于3%。

  对此,市场分析人士表示,对超低利率的消费贷“踩刹车”,一方面可能是出于对窗口指导的响应,另一方面也旨在为保持合理净息差预留空间。个人消费者仍需根据个人消费需求及还款能力合理申请、合规使用消费贷。

  现象:“2”字头产品难寻踪影

  “上个月还有手机手机短信提醒我有‘闪电贷’贷款利率的优惠,这两天打开App显示优惠券过期了,现在利率都升到了3.5%了。”市民陈先生对记者表示道。记者了解到,市民陈先生口中的“闪电贷”正是 招商银行 旗下的纯信用类消费贷款,通过不定期向客户发放利率券等优惠,其最低利率可以达到2.58%。

  4月1日以来,多家银行上调了个人消费贷的年化率。如建行个人消费贷的年化率最低为3.0%,此前为2.8%; 中国银行 “中银E贷”的年化率(单利)最低为3.1%; 兴业银行 的“兴闪贷”利率最低为3.75%; 浦发银行 的“浦闪贷”利率最低为3.69%,而此前是2.68%。

  自2025年4月起,信用消费贷产品年化利率将统一上调至很多于3%,现存3%以下的超低利率产品也将统一上调。对此,素喜智研顶级研究员苏筱芮表示,银行停发3%以下利率消费贷,一方面可能是出于对窗口指导的响应,另一是为保持合理净息差预留空间。部分银行推出2.4%~2.8% 利率,水平已低于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甚至老客户还能够提额,这会造成利率端的无序竞争,使得机构过于重视眼前利益而忽视长远发展,也存在被“套利者”盯上的危险。此次对消费贷利率价格的直接约束,表明银行机构消费贷竞争需以商业可持续发展为基础,常态化利率价格战、利率“地板价”不可取。

  招联首席研究员董希淼认为,个人消费贷款利率过低,可能会发生一些负面作用。一是可能让消费者发生“利率幻觉”,不顾个人实际盲目申请,从而加重个人债务负担。二是消费贷款可能被套用、挪用,从而造成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和资本市场、理财市场等。尤其是近期个人消费贷款自主支付的钱财上限从30万元提高至5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延至7年,如果消费贷款利率明显低于住房贷款利率,就有可能被部分借款人用于“置换”住房贷款。

  建议:将个人债务负担控制在合理水平

  对于有借贷需求的消费者,苏筱芮建议,要根据个人消费需求及还款能力合理申请、合规使用消费贷,保存好相关的消费记录,不要轻信不良贷款中介“转贷降息”等违规话术,更不能把消费贷资金用于炒股等违规领域,不然银行核对到违规情形提前收回贷款,消费者将面临更严峻的财务困境。

  董希淼也提醒,对消费者而言,申请消费贷款要基于个人和家庭的消费需求和实际需要,应量入为出、合理适度,将个人债务负担控制在合理水平之内。一般而言,个人每月偿支付贷款本息支出,不应超过收入的1/3;未来收入增长预期明确的年轻群体,每月偿支付贷款本息支出不应超过收入的1/2。

  而对金融机构而言,要坚决反对在个人消费贷款价格方面的恶性竞争,主动摒弃规模情结和速度情结,不追求容易的规模增长和市场份额,将贷款利率保持在合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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