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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富技术】锦富技术立案调查结果初定 未触及重大违法情形 - 速读公告
【查看信息来源】 5-30 22:25:57
财联社5月30日讯(记者沈娇娇)今日晚间, 锦富技术 (300128.SZ)公告称,已正式收到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行政处理事先告知书》,这份投资者关注已久的监察管理文件终于落地, 锦富技术 因涉嫌信息披露非法引发的监察管理调查已经完成。
回溯过往,2024年8月2日, 锦富技术 公告,收到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立案告知书》。
而最新公告显示,经江苏证监局调查认定,2021年, 锦富技术 及其子公司上海挚富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与供货商 厦门市 中智信联实业有限公司、客户厦门炬煜实业有限公司开展金属品贸易业务,但其实 锦富技术 及其子公司在该业务中只履行垫资义务并收取固定利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相关所得不应计入营业收入。 锦富技术 未正确核算上述业务,2021年第壹季度、半年度和前三季度分别虚增营业收入5293.88万元、1.11亿元和1.72亿元人民币,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20.02%、21.14%和20.74%。造成公司披露的《2021年第壹季度报告》《2021年半年度报告》《2021年第叁季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基于此,江苏证监局拟决定:对 锦富技术 给予警告,并处以400万元罚款;对当时担任老总顾清、当时担任财务总监邓浩、当时担任总经理方永刚、当时担任董事兼副总经理ZHANG WEI分别处以120万元、100万元、80万元和50万元罚款。
虽然公司及其部分高管被处以罚款,不过 锦富技术 在公告中强调,根据《行政处理事先告知书》认定的情景,公司不触及《深圳证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十章第五节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情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锦富技术 生产经营情况正常,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发生重大影响。另外,公司就本次事项向广大投资者致以真挚的歉意,将吸取经验教训,严格根据监管要求,进一步强化守法合规意识,提高规范运作水平,确保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维护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利益。
自去年8月立案侦查以来,监管调查的走向一直是悬在 锦富技术 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此次《事先告知书》明确了处罚事由、依据和拟处罚结果,不确定性得以消除。
针对2021年营业收入虚假记载的问题, 锦富技术 早在2022年3月披露的《关于前期会计过失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对相关财务数据已经完成了更正。
业绩方面,2025年一季度 锦富技术 实现营业收入4.508亿元人民币,比去年同期增长16.4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收入为-4979万元人民币,比去年同期减少亏损。
经历了近一年的监察管理调查,随着监管处罚的“靴子落地”, 锦富技术 接着是否可以“轻装上阵”,聚焦主要业务、重获市场信心?财联社将持续关注 锦富技术 的进一步发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最终《行政处理决定书》的相关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