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洞察

【泡泡玛特】应防止基金过度抱团引发市场风险

查看信息来源】   6-3 15:09:00  
泡泡玛特

  近年来,港股泡泡玛特股票价格持续攀升,吸引了很多曾重仓 贵州茅台 的“铁粉”基金经理转投该股。对此,笔者认为基金经理需警惕抱团个股的估值风险。

  泡泡玛特凭借“IP+潮玩+体验经济”的商业模式实现快速发展。数据显示,截至2025年一季度末,重仓泡泡玛特的基金数量已达207只,较2024年9月末的62只大幅增加。值得注意的是,其中不乏曾重仓 贵州茅台 的基金经理。可以说,正是公募基金的集体追捧,推动了泡泡玛特自去年以来的股票价格大涨行情。

  众多基金抱团、在一只个股上形成“滚雪球”效应,之前在部分A股创业板个股上已经有先例。基金抱团推动个股形成上涨趋势,使基金获取利益,进而吸引包含新基民在内的更多参与者加入,由此形成基民挣钱、股票价格上涨的正反馈循环。然而,公司业务往往难以长年维持高增长,这种股票价格正反馈不会无限持续。一旦抱团松动,或后续资金无法承接抛售压力,股票价格就可能发生大幅回调,最终造成基民利益受损。

  对于众多基金扎堆投资或抱团一只股票是否涉嫌违规的问题,值得各方关注。若上市公司资质优良、估值合理,基金集中投资本无可非议。但如果参与抱团的基金存在某种默契,甚至可能通过私下协议约定在一般情境下不轻易卖出抱团股,反而持续加仓买入,此时买卖双方的形成及股票价格的生成便缺乏随机性、竞争性和市场性。如此形成的股票价格难以反映真实市场供需,或可视为一种不存在的市场价格。

  市场操作是指行为人以不正当手段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交易量,扰乱市场秩序的表现。内地与香港证券监管职能部门应加强监管协作,重点关注基金经理在特定股票上的协同交易行为。对于基金经理存在私下抱团协议,或虽无明确协议但交易行为显现高度趋同性、异常一致性且无法合理说法(非基于公开、独立的研判)的抱团持股行为,可依法启动市场操作调查。

  基金抱团源于部分市场主体在特定市场环境下的非理性逐利激动,容易引发系统性踩踏、估值严重背离、中小投资者跟风受损等风险,亟需筑牢风险防线。相比查处抱团操作,提前防范机构过度抱团或许更为重要。对此,笔者建议:

  基金业协会应牵头制定自律性规范,明确划定单家上市公司(包含A股、港股通标的)流通股被所有境内公募基金合计持有的最高比例上限(如30%)。此举旨在防止单一股票成为过度集中的基金“筹马池”,预留充分的流动性空间给其它市场参与者,确保价格形成机制的市场基础。

  监管职能部门要建立动态监测与预警披露机制,当公募基金整体持股比例接近预设上限(如达到28%)时,强制要求公开披露相关信息,并向市场发出警示。同时,立即触发“静默期”要求,所有公募基金应暂停对该股的任何主动买入操作,防止在“红线”边缘加注推高风险;若因上市公司回购等非基金主动增持行为造成基金持股比例被动突破上限,相关基金仅可持有或被动卖出(如应对赎回),严禁新增主动买入。

  总之,市场不用“抱团取暖”缔造的虚假繁华,而需要基于价值发现、有序竞争造成的市场活力与韧性。防范基金抱团风险,既要严厉责罚其中可能存在的市场操作等非法行为,也要引导基金经理恪守根源,以深入、独立、审慎的投研为投资人创造真正可持续的价值。唯有如此,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根基才更为扎实。(作者系财经评论员)

繁体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