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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弘视际影业股份有限公司】弘视际及相关责任人因未按时披露年报获警示函
【查看信息来源】 6-4 16:02:53根据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在2025年6月4日发布的公告,北京弘视际影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当时担任老总郑克洪和财务责任人、董事会秘书郝彬彬收到了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此次措施的起因是北京弘视际影业股份有限公司未在规按时间内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违反了有关规定。
根据调查,截至2025年4月30日,北京弘视际影业股份有限公司未按时披露年度报告,郑克洪和郝彬彬对此次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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