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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涨跌幅限制】主板ST股票价格涨跌幅限制比例拟调整为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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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27日,沪深交易所就调整主板风险警示股票价格涨下跌幅度限制比例及有关事项公开征求建议,拟将主板风险警示股票价格涨下跌幅度限制比例由5%调整为10%,与主板其它股票保持一致。此举旨在进一步完善股票交易制度、提升定价效率、保护市场交易秩序、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本次调整主要包含三方面内容:一是主板风险警示股票价格的涨下跌幅度限制比例由5%调整为10%,与主板其它股票保持一致;二是同步伐整主板风险警示股票的异常波动的交易公开信息披露指标,与主板其它股票保持一致;三是要求会员做好业务和技术准备,切实加强投资者教育及风险提示工作,引导投资者理性审慎参与风险警示股票交易。

  业内人士认为,近年来,有的主板风险警示股票交易频繁触及涨跌停板,连续多日涨停或跌停现象较为突出,频繁触发异常波动指标,定价效率有进一步优化空间。目前主板风险警示股票价格涨下跌幅度限制比例为5%,主板普通股票为10%。统一主板股票价格涨下跌幅度限制比例,有益于减少机制不同、提升定价效率、减少过度炒作、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交易所相关部门责任人表示,相关制度调整有益于股票在更大价格空间消化利好或利空因素,提高股票定价效率;统一板块内各类股票价格涨下跌幅度限制比例,减少板块内机制不同,便于投资者理解掌握。同时,从科创板、创业板运行实践来看,调整价格涨下跌幅度限制比例有望缓解主板风险警示股票过度波动,减少连续涨停或跌停现象。

  交易所相关部门责任人同时表示,股票价格涨下跌幅度限制比例等交易制度的市场影响是中性的,本次调整不会影响市场整体价格走势。但投资者应当注意,股票被实施风险警示后,受基本面、资金面、预期变化等影响,短时间波动可能增加,且价格涨下跌幅度限制比例调整后股票日内可波动空间更大,应当充分关注可能发生的波动风险。投资者参与风险警示股票交易前,应当充分了解股票风险警示制度和交易规则,同时关注风险警示股票的基本面情况和相关风险提示公告,并根据自身财务情况、风险承受能力等,稳慎参与风险警示股票交易。

  同时,为保证主板风险警示股票涨下跌幅度限制比例调整工作平稳落地,沪深交易所对其它相关制度安排进行了适应性调整。主板风险警示股票价格涨下跌幅度限制比例从5%调整至10%后,异常波动交易公开信息的披露标准中,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涨下跌幅度偏离值的阈值将从±12%调整为±20%,与主板普通股票一致。

  另外,沪深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主板风险警示股票的其它交易制度没有变化,如投资者第壹次买入风险警示股票应签署风险揭示书、单只风险警示股票当日累计买入数量不高于50万股等要求保持不变。

  交易监管方面,现行《主板股票异常交易实时监控细则》对风险警示股票实施更严格的异常交易行为监管标准,本次仍保持不变。

  交易所相关部门责任人表示,将严密监控风险警示股票的交易情况,强化异常交易监管和交易行为核查,坚决打击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行为,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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