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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煤化工】阳煤化工及原控股股东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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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 7月1日晚间, 阳煤化工 公告称,公司及相关人收到由山西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理事先告知书》。同时,公司从原控股股东 华阳集团 获悉, 华阳集团 于同日收到山西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理事先告知书》 。

  《行政处理事先告知书》 显示,经查明, 阳煤化工 原控股股东 华阳集团 曾于2021年4月16日和2021年6月30日在未经公司同意的情景下,将约11.26亿元划转至 华阳集团 账户,占 阳煤化工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7.74%,构成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截至2021年9月30日,被占用资金已全部归还。 阳煤化工 2021年半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中,未按规定披露上述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存在重大遗漏。

   阳煤化工 表示,本次收到的《行政处理事先告知书》中涉及的犯法行为未触及《上海证交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不存在终止上市风险。该事项是公司原控股股东在2021年发生的钱财占用行为,且于当年9月已全部归还,不会对公司目前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发生任何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及业务活动一切正常,公司战略布局仍按计划顺畅推进中。

  另外, 阳煤化工 在公告中表示,将认真吸取经验教训,强化内部治理水平,提升规范运作意识,持续完善内控管理体系,提高信息披露质量,维护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郭瑞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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