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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通灵】又一家被追刑责!金通灵涉两罪,6名-首恶-受审
【查看信息来源】 7-18 20:41:40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崔文静实习生张长荣 2023年以来, 金通灵 财务做假案备受市场关注。继2024年1月被罚款570万元、同年12月相关责任人被送上法庭之后,如今, 金通灵 又收到来自检察机关的起诉书。
据 金通灵 7月17日晚间公告,该公司及其6名相关责任人员被追究刑事责任,涉嫌两项罪名:欺诈发行股票罪、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梳理发现, 金通灵 至少是2025年初以来第9家涉及刑事责任的沪深A股上市公司。此前, ST起步 前任老总、总经理等5名高管被公诉; 瑞斯康达 老总兼总经理及一位董事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锦州港 、博天环境相关副总裁或实控人被逮捕;ST东时、 卓翼科技 、红星 美凯龙 、金运激光涉事“首恶”被判刑。
涉嫌两罪
据 金通灵 7月17日晚间公告,其近日收到检察机关下发的《起诉书》。
由于连续六年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提供记载虚假财务数据的年度报告, 金通灵 及强季伟、袁学礼、冒鑫鹏被要求以欺诈发行股票罪追究刑事责任。三人分别是 金通灵 做假阶段的当时担任老总兼总经理、董秘和财务责任人。
除了涉嫌欺诈发行股票罪,包含上述三人在内的 金通灵 6位当时担任主要涉事人员还涉嫌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
在业内人士看来,作为近年来最为引人关注的严重财务做假案之一, 金通灵 数名嫌疑人的刑事处罚恐难以避免,甚至将面临牢狱之灾。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被检察机关起诉,已经是 金通灵 做假被罚的“第叁步”。
2024年1月,江苏证监局对其下发《决定书》,做出处罚“第壹步”——行政处理。彼时, 金通灵 及其4名有关人员被罚款570万元人民币,其中, 金通灵 被罚150万元;当时担任老总、副老总兼总经理季伟被罚最重,为200万元。
2024年12月, 金通灵 被投资者送上法庭,开启处罚“第贰步”——民事处罚阶段。起先为普通代表人诉讼,10名投资者合计索赔75.64万元;后于当月月底转为特别代表人诉讼。截至2025年1月27日,所涉投资者人数已经提升至5万人左右。若按10名投资者索赔75.64万元的比率估算, 金通灵 所需承担的民事赔偿压力着实不低。
此次被检察机关起诉,则意味着 金通灵 正式走上了处罚“第叁步”——刑事处罚阶段。而其之所以被“接连三罚”,则源于其持续多年的财务做假。
金通灵 建立于1993年4月,前身为南通通灵电机厂,后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20十年6月25日, 金通灵 在创业板上市,六年多以后,开启“做假模式”。2017~2022年, 金通灵 涉嫌持续做假,合计虚增营业收入约11.35亿元、虚增利润4.68亿元人民币。伪造工程进度确认表、发货单,调理EPC项目完工进度,都是 金通灵 采用的做假方式。
除了涉嫌财务做假, 金通灵 还于2017年以7.85亿元收购净资产仅1亿元的上海运能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并在发行文件中编造虚假内容,这使其在财务做假的条件上,涉嫌另一罪名——欺诈发行股票罪。
如今的 金通灵 ,已经压力重重。财务危机不可避免,先不说尚未明确的民事赔偿与刑事处罚,其自身净利已经亏损多年。根据Wind数据,2017年以来,除2019年净利1.49亿元外, 金通灵 其余年份均亏损。2024年亏损最为严重,高达13.92亿元人民币,2025年一季度亏损0.78亿元人民币。
这时, 金通灵 还存在债务逾期情况。截至2025年5月,逾期债务1.97亿元人民币,担保逾期8281万元。
5家中介机构卷入风波
金通灵 案受罚的不只是 金通灵 及其相关责任人,还有为其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目前,因 金通灵 案被罚的中介机构已经多达5家。
其中,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大华”)与 华西证券 被罚较重。大华被暂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6个月; 华西证券 则被暂停保荐资格6个月。目前,相关资格均已恢复。
除了大华与 华西证券 ,还有多家中介机构因 金通灵 而被“点名”。
2017~2022年间,曾经为 金通灵 提供服务的 东吴证券 、 国海证券 、 光大证券 也纷纷收到罚单。而且,除 东吴证券 被罚系因在 金通灵 2021年非公开发行债券项目中未勤勉尽责以外,其余券商所涉问题均与持续督导阶段高度相关。
记者了解到,监管严查之下,中介机构纷纷加大精力投入合规环节。来自多家投行的保代表示,其所在公司已经全面加大股权项目尽职调查力度,尤其关注此前投入较少的持续督导期间。“过去,持续督导期间,有时候保代一个人去到企业转一转即算尽调完成,现在则会派多人仔细尽职调查。”
会计所审计师们同样向记者表示,其所在机构已加大精力投入。“流程方面,在既有复核环节的条件上,新增独立复核流程;一线审计方面,加派人手,适当延长审计时间。”有资深审计师对记者说。
行政+民事+刑事“处罚三件套”成标配
一个值得注意的信号是:对于严重非法的上市公司,行政+民事+刑事的“处罚三件套”正在成为标配。
记者梳理发现,此次被送上刑事法庭的 金通灵 ,已经是今年以来至少第9家涉及刑事责任的沪深A股上市公司。其实,仅仅7月1日至7月17日的短短17天内,涉刑的上市公司即有5家。
7月11日晚间, ST起步 公告称,公司及前任老总、总经理、副总裁、董秘、财务总监共5名高管及1名供应链总监,集体被起诉。 ST起步 及其主要责任人被指涉嫌涉嫌欺诈发行证券罪、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
同日,ST东时发布公告,表示其实控人徐雄因犯操作证券市场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6个月,并处罚金1.7亿元人民币。
7月7日晚间, 瑞斯康达 公告称,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其老总兼总经理李月杰、董事朱春城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其中朱春城已经被取保候审。
7月4日晚间, 锦州港 发布公告,其副总裁宁鸿鹏、曹成被 辽宁省 锦州市 中级人民法院决定逮捕。
更早之前,6月,博天环境实控人赵笠钧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 北京市 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卓翼科技 控股股东兼实控人夏传武、红星 美凯龙 原执行总裁高爽、金运激光实控人梁伟等也于今年相继被判刑。
在清华大学国家金融研究院院长、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副院长田轩看来,违规上市公司“首恶”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能够及时制止他们的严重犯法行为继续蔓延,防止更多投资者受到误导,保障证券市场交易的公平、公正和透明;也是对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让投资者在相对安全、可靠的市场环境中进行投资活动。同时,能够强化法律权威,给其它上市公司敲响警钟,促使各公司加强内部管理和监督机制,完善公司治理,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